我們這裡都是拆遷戶, 大多數都有五六套房子, 我家還有一個姐姐, 所以我爸媽說以後給我們一人一套房子。
給我們相親的人也越來越多,
可他對我好像不來電, 總是“恩”“呵呵”回我資訊, 我也有點失去信心了。 突然有天他叫我來家裡吃飯, 我趕緊打扮一番過去了。 公公婆婆對我特別熱情, 他家離我也就隔著兩個社區, 婆婆說以後回娘家方便了。
原來公公婆婆很滿意我, 讓我們抓緊辦婚事。 老公說他也很喜歡我, 我一聽高興的睡不著覺。 新婚夜老公的做法卻讓我噁心, 他讓我把他的洗腳水喝掉, 不然就打我, 我忍受不了家暴選擇離婚。
一個月後閨蜜拉我去參加她同事的婚禮, 正好讓我放鬆一下。 沒想到婚禮現場我卻見到了老公, 他的身份竟然是新郎, 他怎麼會這麼快結婚?當我質問他時他卻說和我戀愛的時候已經有喜歡的人, 是他爸媽逼著他娶我的, 沒有辦法他只能通過家暴讓我離婚。
我狠狠給了他一巴掌, 把婚禮也砸了。 我才23歲就被離婚了, 現在我是二婚, 以後還怎麼找物件?這種男人是不是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