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諸象論之, 法無常法,勢無定勢,兵無常勢,水無常形。 大家看完要活學活用, 以便舉一反三之應用!
重山為阻隔之際, 重澤為浸潤之深。 水流而事通, 土積而事滯。 石乃堅心始得, 沙乃放手即開。 浪激主波濤之驚, 坡崩主田土之失。 旱沼之旁, 心力俱竭, 枯林之下, 相貌皆衰。
適逢人品這來, 實為事體之應。 故榮宦顯官, 宜見其貴;富商匠賈, 可問乎財。 兒童哭泣憂子孫, 吏卒叫囂忌官訟。 二男二女, 重婚之義;一僧一道, 獨處之端。 婦人笑語, 則陰喜相逢;女子牽連, 則陰私見累。 匠氏, 主門庭改換;宰夫, 則骨肉分離。 逢獵者, 得野外之財;見漁者,
此乃人品之應, 以驗人事。
至於搖手而莫為, 或掉頭而不肯, 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 足動者有行, 交臂者有失。 屈指者多阻節, 噓氣者主悲憂。 舌出掉者有是非, 背相向者防閃失。 偶攘臂者, 爭奪乃得;偶下膝者, 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
若逢童子授書, 有詞訟之端;主翁笞僕, 防責罰之事。 講論經史, 事體徒間於虛說;語歌詞曲, 謀為轉見悠揚。 見博賭, 主爭鬥之財;遇題寫, 主文書之事。 偶攜物者, 受人提攜;適挽手者, 遇事牽連。
此乃人事之應。
及夫舟楫在水, 憑其接引而行;車馬登途, 藉之負戴而往。 張弓挾矢者, 必領薦;有箭無弓者, 未可試。 持刀掃刃, 須求快利之方。
雖雲草木之無情, 亦與蔔筮而有應。 故芝蘭為物之瑞, 松柏為壽之堅。 遇椿檜, 則歲久年深;遇苗菰, 則朝生暮死。 占產占病, 得之即死之兆。 枝葉飄零當萎謝,
此乃草木之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