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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
”這一重要論斷,
不僅深刻闡述了党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關係,
也深刻揭示了堅持党的領導與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相互作用,
必須把加強党的領導與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統一起來。
第一,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党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
沒有党的領導,
就沒有新中國和我們今天的一切成就。
一方面,
党的領導就是要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堅持黨總攬全域、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執行。
另一方面,
要切實完善党的領導,
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
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
善於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切實支持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
第二,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必須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衡量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是不是民主和優越,
不能只看表面上全民直選等熱熱鬧鬧的民主形式,
而要從本質上看人民的意志是否得到充分體現,
人民根本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憲法規定的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
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可靠制度保障。
在這樣的根本政治制度下,
我國人民既在選舉時有民主投票的權利,
也在日常國家政治生活中有持續參與的權利,
享有廣泛的選舉民主、參與民主、協商民主。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這是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
是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任務。
第三,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必須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權力機關作用。
我國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
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國家機關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協調,
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
這就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必須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
我們既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也要與時俱進地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第四,
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權力機關作用,
必須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
支援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
落實這一重要舉措和要求,
實際工作中要著重抓好以下5個重要環節。
一是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
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二是加強和改進法律實施工作,
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
三是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
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更好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四是加強和改進與人大代表特別是人民群眾的聯繫,使各級國家權力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的代表機關。五是加強和改進人大自身工作,完善各級人大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和議事程式。
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更好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四是加強和改進與人大代表特別是人民群眾的聯繫,使各級國家權力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的代表機關。五是加強和改進人大自身工作,完善各級人大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和議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