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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濺了幾滴油,25歲華裔媽媽在醫院身亡!

25歲的華裔媽媽, 因為做飯的時候被熱油濺到脖子, 到醫院看急診, 卻在短短幾天內不幸身亡, 留下3名最大5歲, 最小幾個月大的孩子。 懷疑急診時打的點滴有問題, 以至於華裔媽媽又暈又吐, 打針兩天后身亡。

25歲的華裔媽媽陳晶晶和她的兩個兒子。

醫院變成閻羅殿 就醫後短時間死亡

據加拿大BCBAY報導, 1月4日, 25歲華裔女子陳晶晶在家做油炸食物, 不小心被濺出來的熱油燙傷, 留下傷痕。 當天她還發微信朋友圈曬了出來, 有朋友建議她去看醫生, 不過她說挺一挺就過去了, 因為家裡孩子還在吃奶, 不想吃藥。

陳晶晶在微信朋友圈曬出的被燙油濺到後留下的印子。

但幾天後陳晶晶卻出現了發燒症狀, 感覺臉有點腫, 類似過敏的現象。

1月7日, 陳晶晶到離家不遠的加拿大安大略省士嘉堡慈恩醫院(The Scarborough Hospital)掛急診, 醫生給她打了點滴, 隨後就她回家了。 之後陳晶晶一直感覺不舒服, 當天晚上又有家庭護士在陳晶晶的家裡給她掛點滴。

1月8日上午, 陳晶晶又暈又吐, 感覺非常不舒服, 於是在先生的陪同下再次去再次陪她去慈恩醫院看急診。

沒想到的是, 點滴剛剛掛了5分鐘左右, 陳晶晶就呼吸困難, 人很快就昏迷,

並被送入ICU重症室插管急救。

1月9日清晨6點多, 醫院通知陳晶晶丈夫, 病人心臟停跳, 搶救到上午九點左右, 宣告不治身亡。

目前, 陳晶晶的家人正在等法醫報告確定死因。

陳晶晶與丈夫育有3個兒子, 最大的5歲, 最小的幾個月大還在哺乳期。 陳晶晶的先生表示, 突然的打擊讓一家人手忙腳亂, 他目前正準備申請中國親人來加拿大奔喪, 還要處理許多相關事情, 只能求助親友幫忙帶孩子, 接下來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陳晶晶最小的孩子才幾個月大, 還在嗷嗷待哺。

網友稱這家急診草菅人命 多次事故

事情發生後, 引起當地華人社區的關注, 不少網友指出, 陳晶晶去的這家士嘉堡慈恩醫院(The Scarborough Hospital)惡評如潮, 經常出現醫療事故。

一名網友說, 自己的父親5年前就是在這家醫院做抽肺積水被醫生抽出了一個洞, 輾轉治療1年多都好不了, 最後就去了。

網友發帖截圖

還有網友提醒新移民, 這家醫院這種事發生過很多次, 新移民可能沒有聽說過, 告誡大家急診絕對不能去這家醫院。

網友發帖截圖

多次出現事故的士嘉堡慈恩醫院(The Scarborough Hospital)

之前就有三華裔女子在這家急診慘死

在多倫多華人圈內, 士嘉堡慈恩醫院的確口碑很不好, 曾經在一年多的時間內, 3名華人女子在這家醫院慘死。

2008年5月, 廣州移民潘敏紅在士嘉堡慈恩醫院分娩時, 因為出血過多死亡。 曾在廣州當過20多年婦產科醫生的死者母親認為,負責搶救其女兒的醫生的診治方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而且輸血用的血漿要等1小時才能到達及解凍。死者的丈夫堅信當時醫院由於血液準備不足丶判斷錯誤,以及過度自信而延誤了搶救時機,從而導致妻子死亡。

2008年11月17日,36歲福建移民陳秀蘭在士嘉堡慈恩醫院剖腹產下一名女嬰,產後24小時突然神智不清,當日身亡。而陳秀蘭產前各項檢查正常,產後約15小時後,陳秀蘭還打電話給身在丈夫報平安;再過5小時後陳的房東和朋友來看望她時也神志清醒,當時房東夫婦發現傷口出血不少,但護士表示沒有問題。可不久後即出現昏迷,其後不治。

2009年12月,江蘇省新移民馮雨樓感到不舒服噁心嘔吐,去士嘉堡恩慈醫院急診求助。12小時驗血報告沒出,無奈回家,結果次日打911急救返回醫院急診,很快陷入昏迷狀態,病因是膽結石造成急性胰腺炎,馮的心臟丶肝臟丶腎臟和肺部均喪失功能。轉到ICU重症病房,仍很快不治身亡,留下10歲兒子和5歲女兒。

醫療事故頻出為何不追究醫生法律責任

在美國和加拿大,如果出現醫療事故,你可以委託律師進行索賠,但想贏得官司和賠償,並不容易。

在美國和加拿大,政府不賠償醫生的醫療事故損失,由醫生所買保險負擔風險,法律援助也不負擔這類民事訴訟案費用,除了極特殊的情況,律師不會用美國賠償分賬式"成功酬金"指顧客不必先付律師費,所以當事人需要花出很大的金錢及精力才能完成基本的訴訟程式。

而且,很多律師不願意受理醫療賠償案,律師不願意受理。 一般說來,一個案子,原告律師至少需要5萬美金的經費準備案子。如果最終的賠償預計不到10萬,一般的律師不願意受理。

此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還需要支付費用請專家證人來證明這個醫生方法徹底錯誤,請專家證人的費用至少2萬美金,這些都是原告必須承擔的。如果官司最終沒有勝利,那麼這些錢和精力都打水漂。

研究顯示,在北美,每13個病人中就有1人發生醫療錯誤。這些錯誤包括從給錯藥到手術錯誤以及跌倒和摔斷髖骨等。

美國的醫療,雖然有保險,但並不是全面的保障,各種問題仍然存在。在美國看病,還需自己多用心,有不適立刻告訴醫生,引起醫生的高度重視,切不可大意。

曾在廣州當過20多年婦產科醫生的死者母親認為,負責搶救其女兒的醫生的診治方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而且輸血用的血漿要等1小時才能到達及解凍。死者的丈夫堅信當時醫院由於血液準備不足丶判斷錯誤,以及過度自信而延誤了搶救時機,從而導致妻子死亡。

2008年11月17日,36歲福建移民陳秀蘭在士嘉堡慈恩醫院剖腹產下一名女嬰,產後24小時突然神智不清,當日身亡。而陳秀蘭產前各項檢查正常,產後約15小時後,陳秀蘭還打電話給身在丈夫報平安;再過5小時後陳的房東和朋友來看望她時也神志清醒,當時房東夫婦發現傷口出血不少,但護士表示沒有問題。可不久後即出現昏迷,其後不治。

2009年12月,江蘇省新移民馮雨樓感到不舒服噁心嘔吐,去士嘉堡恩慈醫院急診求助。12小時驗血報告沒出,無奈回家,結果次日打911急救返回醫院急診,很快陷入昏迷狀態,病因是膽結石造成急性胰腺炎,馮的心臟丶肝臟丶腎臟和肺部均喪失功能。轉到ICU重症病房,仍很快不治身亡,留下10歲兒子和5歲女兒。

醫療事故頻出為何不追究醫生法律責任

在美國和加拿大,如果出現醫療事故,你可以委託律師進行索賠,但想贏得官司和賠償,並不容易。

在美國和加拿大,政府不賠償醫生的醫療事故損失,由醫生所買保險負擔風險,法律援助也不負擔這類民事訴訟案費用,除了極特殊的情況,律師不會用美國賠償分賬式"成功酬金"指顧客不必先付律師費,所以當事人需要花出很大的金錢及精力才能完成基本的訴訟程式。

而且,很多律師不願意受理醫療賠償案,律師不願意受理。 一般說來,一個案子,原告律師至少需要5萬美金的經費準備案子。如果最終的賠償預計不到10萬,一般的律師不願意受理。

此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還需要支付費用請專家證人來證明這個醫生方法徹底錯誤,請專家證人的費用至少2萬美金,這些都是原告必須承擔的。如果官司最終沒有勝利,那麼這些錢和精力都打水漂。

研究顯示,在北美,每13個病人中就有1人發生醫療錯誤。這些錯誤包括從給錯藥到手術錯誤以及跌倒和摔斷髖骨等。

美國的醫療,雖然有保險,但並不是全面的保障,各種問題仍然存在。在美國看病,還需自己多用心,有不適立刻告訴醫生,引起醫生的高度重視,切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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