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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探索」如何增強人大監督工作實效?需要做實這三項舉措……

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重要職權。 黨的十九大報告也明確提出, 要支持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監督等職權。 因此, 不斷完善人大監督制度, 認真行使人大監督權, 切實增強人大監督實效, 是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 下面, 筆者結合自身工作體會, 就如何增強人大監督工作實效談幾點認識。

做實“調查研究”這一基礎

調查研究是開展任何工作的重要方法, 對於人大工作, 更是基礎和前提。 那麼, 在人大監督中如何做好調查研究呢?筆者認為要做好三個方面。

要調查研究事實資料。 這是開展監督的事實依據。

監督法明確規定, 各級人大常委會對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實施監督, 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府兩院”在行政執法、司法活動中產生的效果是客觀存在的, 因此調研要深入到執法、司法活動的行政相對方、司法活動的參與人和公共管理工作的第一現場, 多方面去接觸和感受執法、司法活動實踐, 獲取全面真實客觀的第一手材料。 在這一過程中, 要注意用心去看, 既要調查現狀, 又要調查歷史;既要縱向對比看發展, 又要橫向比較看差距;既要在大家認為正確的東西中發現潛伏的危機, 又要在暫時的困難中察覺萌發的希望, 切實把事實看實、做實, 把數字核准、核精, 把原因查明、查清。

要調查研究民情資料。 這是開展監督的民情依據。 基層、一線、群眾是行政執法和司法活動的終端承受者和體驗者, 他們的感受、願望和要求是開展調查研究需要瞭解的重要內容。 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代表人民群眾的意志、體現人民群眾的利益, 才能真正瞭解實況、掌握真情。 堅持走群眾路線, 這不僅是思想方法, 也是工作方法, 還是人大工作與人民群眾緊密聯繫的一個重要優勢。 在調研中, 人大要充分發揮這個優勢, 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 瞭解人民群眾的願望和要求, 集中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創造力, 凝聚人民群眾推動科學發展的力量。

要調查研究政策法律資料。 這是開展監督的法律依據。 在一定意義上說,

人大監督就是以科學發展觀的立場、觀點和要求為指導, 以政策法律為依據, 對“一府兩院”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判斷, 肯定和支持其正確的、符合人民群眾願望和要求的工作, 指出其不正確的、不符合人民群眾願望和要求的做法, 並通過法定程式予以確認或予以糾正。 人大調研要特別重視學習研究政策法律方面的資訊資料、詳細瞭解有關政策法律出臺的背景, 深刻理解重要制度、原則和規範設定的意圖導向, 力求透徹地掌握政策法律這把衡量工作的“尺度”, 為做好人大監督工作提供政策法律支撐。

做實“會議審議”這一關鍵

會議審議是人大監督的重要程式環節, 搞好會議審議、提高審議品質直接關係監督工作的實際效果。

要努力營造民主求實的討論氛圍。 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不斷湧現。 這就要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善於學習一切科學的新思想、新知識、新經驗, 樂於接受符合發展規律、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遠大前途的新生事物, 能夠寬容不同的思想、見解和主張, 注意去理解那些思想、見解和主張存在的理由, 從而營造使大家自由輕鬆地表達見解的會議氛圍。

要積極探索改進審議的方式方法。 例如, 審議實踐中, 不少地方人大常委會探索實行重點發言人制度, 由分工聯繫審議事項的、直接從事相關工作的、對情況較熟悉的組成人員充分準備, 在會議審議中重點發言, 起到抛磚引玉、相互啟發、活躍氣氛的效果,

使相關問題引起組成人員的充分討論, 避免審議出現冷場的情況, 提高了會議審議的品質和效率。 應當提倡這樣的改進和創新, 並在工作中予以規範和完善。

要切實整理好審議意見。 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發言既代表了個人的獨立見解, 也代表了群體的意見、建議。 由於術業有專攻, 大家認識問題的角度不同, 對監督事項的熟悉程度也不同, 審議發言可能出現許多不同觀點。 因此, 審議發言的整理十分重要, 應當高度重視並把好審議意見整理這個關口。 要注重把有針對性、創造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提煉出來, 寫進審議意見, 儘量少寫相關部門已經充分注意到的問題、按照工作職責和常規性工作要求已經採取的制度和措施, 使審議意見更有分量和含金量,真正對有關工作起到糾偏補漏的作用。

做實“解決問題”這一根本

堅持問題導向,是黨開展工作的重要方法。人大監督最根本的目的是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因此,無論對哪方面的工作開展監督,都應該帶著問題去思考、以解決問題為導向,明確監督方向,創新監督舉措,務求監督成效。

要找准監督著力點。在監督工作中,對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人大常委會要適時發出聲音,特別是在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要從時代的角度、從大局的高度去看待、研究、分析,尋找對策,提出建議,解決問題。只有不斷增強人大監督工作的針對性,才能把人大監督的工作效能充分發揮出來。

要拓寬監督新途徑。監督法中有明確的人大監督形式,主要有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項視察、專題調研四種形式。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要立足解決實際困難,科學合理地確立監督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上述的監督形式有時難以適應當前的形勢,因此要根據實事求是、創新求變的原則,大膽採用新的監督形式,例如人民聽證、代表評議、專題詢問等,下大力氣糾正或解決所監督事項存在的問題。

要提高監督實效性。監督要有實效,實效就是要有成果。在人大監督過程中,往往存在“重建議、輕落實”的情況,從而降低了人大監督的權威性。因此,要切實加強人大監督工作的連續性,對於一些重要事項、一時難以解決的工作要有“釘釘子”精神,集中精力,啃硬骨頭,打持久戰,採取“掛帥”督辦、跟蹤督辦、合力督辦的形式,強化督查落實和協調推動,用實實在在的監督效果給人大監督工作以令人信服的注解和詮釋。

編輯:陳瑞瑞 審核:郭翼

使審議意見更有分量和含金量,真正對有關工作起到糾偏補漏的作用。

做實“解決問題”這一根本

堅持問題導向,是黨開展工作的重要方法。人大監督最根本的目的是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因此,無論對哪方面的工作開展監督,都應該帶著問題去思考、以解決問題為導向,明確監督方向,創新監督舉措,務求監督成效。

要找准監督著力點。在監督工作中,對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人大常委會要適時發出聲音,特別是在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要從時代的角度、從大局的高度去看待、研究、分析,尋找對策,提出建議,解決問題。只有不斷增強人大監督工作的針對性,才能把人大監督的工作效能充分發揮出來。

要拓寬監督新途徑。監督法中有明確的人大監督形式,主要有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項視察、專題調研四種形式。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要立足解決實際困難,科學合理地確立監督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上述的監督形式有時難以適應當前的形勢,因此要根據實事求是、創新求變的原則,大膽採用新的監督形式,例如人民聽證、代表評議、專題詢問等,下大力氣糾正或解決所監督事項存在的問題。

要提高監督實效性。監督要有實效,實效就是要有成果。在人大監督過程中,往往存在“重建議、輕落實”的情況,從而降低了人大監督的權威性。因此,要切實加強人大監督工作的連續性,對於一些重要事項、一時難以解決的工作要有“釘釘子”精神,集中精力,啃硬骨頭,打持久戰,採取“掛帥”督辦、跟蹤督辦、合力督辦的形式,強化督查落實和協調推動,用實實在在的監督效果給人大監督工作以令人信服的注解和詮釋。

編輯:陳瑞瑞 審核:郭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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