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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如此“秘笈” 靠譜嗎?

酒駕危害人人皆知, 交警對酒駕的打擊力度也從未減輕, 可還是有不少車主抱著僥倖的心理, 試圖去觸碰法律警戒線。

網上流傳著很多躲避酒駕檢查的“秘笈”, 例如:被查後下車當著交警的面喝口酒, 這樣就無法判斷是上車前喝的酒還是下車後喝的。

這事, 靠譜嗎?

去年12月30日淩晨時分, 王某酒後駕駛私家車途經寧波市某路口時, 與一輛計程車發生碰撞, 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接警後, 交警趕赴現場。

在對雙方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時, 王某突然從車上取出一瓶白酒, 當著交警的面, 猛喝了一口, 並表示他是下車後喝的酒。

交警隨即對王某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測試, 結果顯示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47mg/100ml, 已經達醉駕標準。 後到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濃度測試, 檢測結果與呼吸式酒精測試相同。

最終, 王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刑拘。

可能很多人會問:明明交警已經看到王某下車後飲酒, 為什麼還會以最終酒精檢測結果為依據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 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六、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 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 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 為逃避法律追究, 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 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 應當認定為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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