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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臨沂環保十大典型案例之五:高新區某瓷業公司易揚塵物料密閉不全案

揚塵是由於地面上的塵土

在風力人為帶動及其他帶動飛揚

而進入大氣的開放性污染源

是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的重要組成部分

典型案例這期帶來的正是和揚塵有關的高新區某瓷業公司易揚塵物料密閉不全案。

案情簡介

2017年9月, 臨沂市環境保護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企業存放大同土、瑩石、水洗土等易揚塵物料的原料大棚未實現全密閉,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 應當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 並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規定。

查處情況

我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處以2萬元罰款。

典型意義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均對無組織揚塵污染防治作出了嚴格規定。 工業生產企業和易產生揚塵物料貯存者,

均須採取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排放。 對於排汙者來說, 僅僅關注排氣筒是否達標排放是遠遠不夠的, 企業要對自己環保責任進行認真梳理和完善, 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時代已經來臨。

往期回顧:

人人參與環保 共用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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