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第335期
進入到資訊時代後, 資訊的傳播速度之快也令人驚訝。
剛買新房, 就有人上門推銷裝修。
剛報名考試, 就有人電話介紹複習材料……
你們是否和小編有一樣的想法?
我的個人資訊, 他們到底是怎麼知道的!
這種騷擾電話何時能停?
他們的行為是否觸犯了相關法律呢?
答案來啦!!↓↓↓
近日, 竹溪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了一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案件。 這是自兩高《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以來, 該院辦理的首例此類案件。
目前, 該院依法對葉某、顧某某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
廣大市民應知悉, 公民個人資訊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齡、有效證件號碼、婚姻狀況、工作單位、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或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資訊、資料資料。 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處於高發態勢, 而且與電信網路詐騙等犯罪呈合流態勢, 社會危害更加嚴重。 根據法律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情節嚴重的, 都構成犯罪。
文字丨吳相熊 賀 鑫
編輯丨賀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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