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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玉發, 今年30歲, 之前一直經營一個小型的服裝廠, 去年年初吧在老婆的鼓動下我決定多上幾台機器, 打算在找些工人開個新廠, 手頭也沒多少錢, 這不就問小舅子借了10w。
小舅子沒結婚, 畢業之後就在鐵路上工作, 工資挺高人又老師不怎麼花錢身上有些積蓄, 可我的廠子剛建好不久就迎來了市裡邊的檢查, 說什麼違建之類的, 生生的廠子給停了, 還有一批貨沒給客戶趕出來, 讓我著實賠了一大筆。
也沒有到揭不開鍋的地步, 年底受上帳緩解一下就好了, 外債小舅子的算大頭, 這不上家結帳我第一個拿錢去還小舅子,
可還錢的時候小舅子竟然多要一萬元利息, 這讓我傻了眼, 放高利貸呢?怎麼問我要利息是什麼意思, 岳父岳母也跟著說, 借誰的錢也不能白借, 利息是應該的。
我聽了別提多生氣, 拎了東西回了家, 這還叫親戚嗎, 我真搞不懂在幹什麼, 給媳婦發信她還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