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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厘清信訪工作邊界 信訪工作開始“瘦身

長期以來, “信訪是個筐, 啥都往裡裝”。 什麼投訴應該找信訪部門, 什麼情況下應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一些信訪群眾並不清楚。 這讓信訪工作引發諸多爭議,

承受了信訪工作自身不能承受之重。

2013年國家啟動的訴訪分離改革基本厘清了行政體系信訪與司法體系信訪的界限, 2014年各部門又陸續開展依法分類處理工作, 進一步厘清行政體系內部信訪和其他法定途徑的界限。 2017年國家信訪局出臺了《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 進一步明確了解決訴求的責任主體和法定途徑, 對保障群眾合理訴求得到依法及時解決將起到顯著促進作用。 這些改革其實是回歸《信訪條例》對信訪工作的定位。 近年來, 各項信訪改革漸次鋪開, 逐步厘清信訪的職責邊界, 為信訪工作“瘦身”, 逐漸走到關鍵節點。

一是信訪工作開始“瘦身”

有人說:“信訪是點點滴滴的小事、瑣事、煩事,

老百姓有了困難, 就找我們”。 也有人感歎:“在老百姓心目中, 信訪局好像權力特別大”。 近年來信訪工作最棘手的, 就是涉法涉訴信訪, 尤其是法院判決的事項, 卻“倒流”進入信訪管道。 2013年1月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 明確實施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 這意味著, 信訪部門不僅要開始啃“硬骨頭”, 還要“做減法”, 將過去伸得過長的手收回來, 信訪部門不能超越法定職責, 越俎代庖。

二是扭轉“倒置”的信訪秩序

信訪改革不能只做減法, 也要做加法, 推進實施網上信訪和實地督查, 就是信訪改革中兩項加碼的工作。 儘管《信訪條例》明確規定, 信訪工作的原則是“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誰主管、誰負責”, 但很多信訪群眾“信上不信下”, 而絕大多數信訪問題發生在基層,

還是通過交辦、轉送, 回到屬地屬事的地方, 由基層責任單位來解決。 信訪事項在層層轉辦、交辦過程中, 有的辦理時間被延長、成本被提高甚至錯過問題解決的最好時機。

為扭轉這一“倒置”的信訪秩序, 各地信訪局依法啟動逐級走訪改革, 開始不再受理越級上訪, 但信訪秩序並沒有“立竿見影”好轉, 同時, 網上信訪正逐步成為信訪主管道, 與這兩項改革相配套, 當地政府又加大了實地督查力度, 重點選擇群眾評價不滿意的網上信訪事項, 還增加對逐級走訪辦理程式的督查。

三是改革實施要防“走樣”

在一些信訪幹部看來, 信訪改革近年來已初見成效, 但一些改革的步子還沒有邁得很實, 比如:來信、來訪沒有完整錄入網上信訪資訊系統, 信訪事項辦理過程和處理結果的公開透明也隨之打折扣;比如:有的基層信訪部門為防止信訪“上行”, 不出具受理告知書, 導致原本逐級走訪的信訪人變為“越級上訪”。 比如:涉法涉訴信訪從信訪部門交出去後,

法院能不能接得住, 會不會“兩不管”引發新問題。 比如:信訪部門應該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合作協調。

轉載於:《額濟納旗信訪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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