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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花男孩該不該得30萬善款,局長說了不算

2018年伊始,雲南省魯甸縣轉山包小學三年級的學生王福滿頂著“冰霜”上學的照片引起網友關注,稱其為“冰花男孩”。 隨後,社會捐贈30多萬元。 冰花男孩一個剪影讓雲南昭通山區學生成為注目的焦點,而他引來的30萬元善款卻成了當地不大不小的一個問題。 有網友質疑“社會捐贈30萬多元,‘冰花男孩’只得500”。 這引起一部分人的不滿,認為當地在濫用善款。

魯甸縣教育局局長陳富榮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30萬元將用於解決類似小滿一樣的孩子們的問題,讓大家都能夠分享。 “如果把30萬都給了小滿,這應該也不是捐贈方真正的目的,所以以點帶面,讓這個區域的孩子們都能夠實實在在得到社會各方面的關愛。

善款因冰花男孩而來,從情感角度考慮,大家既然是被冰花男孩感動的,這善款也理應由冰花男孩支配。 可是從物盡其用的角度考慮,這又不是理想方案。 畢竟網友是沖冰花男孩而來的,也是沖跟他有著同樣的遭遇的孩子而來的,冰花男孩只是其中的一個代表。 30萬善款如果用於解決更多孩子的上學問題,無疑比單給一個人要好得多,能幫助的人也多得多。 而且,據記者事後調查,冰花男孩的家境在當地還算可以,在村裡屬於中上水準,不存在因貧失學的可能。

30萬元的突然降臨,對這個家庭而言,未必是好事。 這一點,其父親應該是看得非常清楚的,他也曾表示不能給孩子一種不勞而獲的希望。

可無論怎麼分配,當地教育部門並沒有權利私自做決定。 是不是網友們的真實目的,也不是教育局長說了算。 這事首先得遵從捐款人的意願,捐款人如果指名是給冰花男孩的,就應該尊重捐款人的意志。 雖然,這未必是最好的分配結果,但最符合慈善的精神。 教育部門有宣導提建議的權利,但沒有自作主張的權利。

當然有很多善款是沒有明確標注用途的,有些善款數額本身就不大,捐助人也就沒有較這個真了。 那麼對當地而言,事先說明就很重要了。 應該把善款的募捐目的、可能的去向都說清楚了,讓公眾來決定自己捐或者不捐。 以冰花男孩的名義募捐不是不可以,但是得把話說在前頭,不能光公佈一個捐款帳號就了事了。

把話說在前頭,好過事後扯皮,讓公眾自行決定,好過替他們作主。

最忌諱的是界線不清,公私不分,打著冰花男孩的招牌,又幹著完全跟冰花男孩無關的事。 慈善事業不能有吃唐僧肉的想法,更不能有見者有份的念頭,貧困學生需要救助,但不是以偷樑換柱的方式來募集捐款。 否則哪怕錢都用在正路上,也難免讓捐助人心存芥蒂。

公眾的擔憂說到底是對誠信機制的擔憂,想看到善款完全用在孩子身上,更想看到的是善款能不能以一種規範、透明的方式運作。 如果捐助人的意願得不到尊重,局長說給誰就給誰,那麼又如何去說服公眾相信,錢一定會用在孩子身上呢?這無疑不是大家想看到的結果。

這種不透明的做法對慈善事業非常有害。

以冰花男孩造成的廣泛影響力,30萬元的善款不算是一個很大的數字,深思之是什麼在阻礙著愛心轉化為捐助的行動?不知道有關部門有沒有認真思考過這裡面的問題。 一些人不敢捐,一些人繞道去捐,一些人甚至上門去捐,都是信任危機下的無奈之舉。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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