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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表達訴求是愚蠢行為——談談我的看法

最近幾天, 網上陸續出現有煽動圍堵政府機關的、有煽動去北京上訪的、有煽動尋找所謂精英人才組成上訪團隊赴京“討說法”的等等言論。 我在思考那些極力煽動大家上訪的人想幹什麼, 如果我們聽從這些人的蠱惑, 想著通過這種方式來挽回自己的損失, 是否可行, 又會有什麼樣的結局。

早在兩個月前, 我就聽說張小雷到處借款, 但屢屢遭到拒絕。 得知這個消息, 我很緊張, 感到“錢寶”出了大問題。 從2017年12月26日張小雷投案自首, 到公安機關對他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知錢寶網用戶主動到公安機關報案,

憑心而論, 我並沒有感覺警方有什麼不當。 我也是在第一時間和另外幾個朋友一起在南京市公安局主頁面上“錢寶網用戶配合調查取證受理登記平臺”錄入了自己的資訊。 聽知情人透露, 目前已經至少有幾萬名寶粉在平臺登記, 另外還有不少人選擇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 這說明大家都和我一樣, 相信政府、相信公安機關能夠依法解決好我們的合理訴求、維護好我們的合法權益。

但最近一段時間以來, 仍有一些人不明就裡, 亂懷疑亂指責亂起哄, 散佈資訊煽動大家不要報案, 不要給公安機關提供證據。 有的提出許多質疑, 現在竟然又有人煽動大家到北京到南京上訪。 這明擺著要把大家帶上一條與政府和公安機關對著幹的道路。

說實在話, 我也曾在到底相信張小雷還是相信政府和公安之間迷茫, 一種是張小雷沒問題, 是政府和公安為了侵吞錢寶系的巨額財富或為報復張小雷;一種是張小雷騙了大家, 他真的不行了才去投案自首, 希望從輕處罰, 而政府和公安是依法履行職責。 我反復思考後認為, 在當今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 政府和公安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搞垮一家企業。 那麼張小雷投案一說可信度較大。 那麼是誰要肆意造謠, 極力煽動大家上訪抗議鬧事, 他們出於什麼心態, 有什麼目的?為什麼要把水攪渾, 千方百計阻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辦案?為什麼不讓公安機關查明錢寶網到底有沒有違法犯罪活動?如果公安機關對錢寶網的事不聞不問不管,
誰又會是其中最大的獲益者?我想這些答案不言自喻。 這些人絕對不會是普通投資者, 他們中有的是張小雷的死黨, 害怕被公安機關查出來受到法律追究;有的是巨額利益投入者, 有魚死網破的念頭;有的是思想比較偏激者, 根本不能客觀理性地看待問題;說不好還有惟恐天下不亂的壞人在裡面搞破壞。 對此, 大家一定要有自己內心的判斷, 絕對不能盲從, 我們絕不能輕信上當, 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更何況, 稍有一點理智的人都清楚, 煽動組織和積極參與上訪鬧事、圍堵大門是非常明顯的違法行為。 我查了一下相關法律, 供大家參考。 我國《刑法》第290條明確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情節嚴重, 致使工作、生活、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 造成嚴重損失的, 對首要分子,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第293條規定: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 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96條規定:舉行集會、遊行、示威, 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 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時間、地點、路線進行, 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 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 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集會遊行示威法》也有這方面規定。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 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集會遊行示威法》第7條規定:舉行集會、遊行、示威, 必須依照本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 第28條規定:舉行集會、遊行、示威, 未依照本法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的, 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

這兩年網上因非法表達訴求而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 2017年5月23日, 金州國際城業主陳某宇等數十人以打橫幅、喊口號等方式在市政府大門口集會示威, 嚴重擾亂了市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安康市公安機關以非法集會、示威依法對陳某宇等10人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2017年9月26日9時許,王某某以替燕郊開發區尚街時代廣場商住樓業主反映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等有關問題為由,在市政府大門口彙集100餘人,帶領眾人手舉小紅旗呼喊口號,造成了大量過路群眾圍觀拍照,其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委、市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10月9日,公安機關根據《刑法》有關條款,以涉嫌非法示威罪,對其刑事拘留。

因此,作為一名理智的人,我查閱資料並寫下這篇文章,就是要呼籲大家,我們絕不能聽信、盲從那些網上的謠言,要知道一旦跟著他們走,就會淪為他們的工具。當前,我們最應該做的事就是:第一,抓緊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為公安機關定案提供準確的證據,讓公安機關能夠儘快查明事實依法處理。第二,對錢寶網的資產處理和如何挽回損失提出合理化的、可操作的意見建議,最大限度地維護好大家的合法利益。第三,要注意發現舉報張小雷及其高管隱匿的財產線索,以及幾年來錢寶網非法集資活動中不當得利的人和事,要求公安最大限度為我們追繳損失。

嚴重擾亂了市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安康市公安機關以非法集會、示威依法對陳某宇等10人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2017年9月26日9時許,王某某以替燕郊開發區尚街時代廣場商住樓業主反映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等有關問題為由,在市政府大門口彙集100餘人,帶領眾人手舉小紅旗呼喊口號,造成了大量過路群眾圍觀拍照,其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委、市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10月9日,公安機關根據《刑法》有關條款,以涉嫌非法示威罪,對其刑事拘留。

因此,作為一名理智的人,我查閱資料並寫下這篇文章,就是要呼籲大家,我們絕不能聽信、盲從那些網上的謠言,要知道一旦跟著他們走,就會淪為他們的工具。當前,我們最應該做的事就是:第一,抓緊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為公安機關定案提供準確的證據,讓公安機關能夠儘快查明事實依法處理。第二,對錢寶網的資產處理和如何挽回損失提出合理化的、可操作的意見建議,最大限度地維護好大家的合法利益。第三,要注意發現舉報張小雷及其高管隱匿的財產線索,以及幾年來錢寶網非法集資活動中不當得利的人和事,要求公安最大限度為我們追繳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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