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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大象之爭”引熱議 浙江弘仁元:起訴微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告微軟沒毛病”VS“強行蹭熱度”

記者梳理發現, 網友的議論基本分為兩派, 一派讚賞弘仁元的行為, 一派則對弘仁元的行為提出異議。

網友“愛上陌生人1992”表示:“根據商標法, 註冊在先且在使用, 告微軟沒毛病。 ”網友“末o日”說:“支持中國企業。 ”網友“snailz”表示:“真的很像, 而且註冊比edge早啊。 ”

也有網友認為這件事存在“炒作”“碰瓷”的嫌疑。 網友“waff123”說:“強行蹭熱度。 ”

我市一資深商標代理人士表示, 商標是否侵權需要先決條件, 一外觀是否相似, 二使用範圍是否一樣。 弘仁元商標和微軟流覽器圖示是否相似, 取決於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或誤認。 弘仁元維權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不應該存在爭議。

弘仁元:維護合法權益不存在炒作

對於網友“炒作”或“碰瓷”的言論, 浙江弘仁元公司董事長、中國包裝網總裁龔經強表示, 起訴微軟並不是為了炒作。 弘仁元從2013年開始使用該商標, 2014年遞交註冊申請,

2015年公告註冊, 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 整個過程合理合法。 2017年3月份, 弘仁元工作人員無意發現“Microsoft Edge”的圖示和企業商標非常相似。 出於謹慎, 龔經強委託商標事務所查詢, 被告知“Microsoft Edge”的圖示並未註冊, 但該圖示已經不能註冊為商標, 原因是已經存在相似的注冊商標, 而商標事務所出示的這個相似的注冊商標恰恰是弘仁元現有的商標。

有網友將弘仁元起訴微軟稱之為“螞蟻與大象之爭”, 弘仁元是“螞蟻”, 微軟是“大象”。 對此, 龔經強表示:“商標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權。 弘仁元是工信部認定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 起訴微軟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弘仁元不會因為在企業規模上與微軟的差距巨大就自比為螞蟻,

不敢向所謂的大象微軟維權。 ”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底發佈的《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中指出, 依法保護企業家的智慧財產權, 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著力解決實踐中存在的侵權成本低、企業家維權成本高的問題。 龔經強表示, 他希望借此促進和引導更多的中國企業增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意識, 提高企業家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上述資深商標代理人士表示, 弘仁元起訴微軟商標侵權也從一個側面說明當前我國企業的商標維權意識日益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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