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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個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滇登記

□ 本報記者 王宇 石飛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雲南省公安廳瞭解到,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雲南省公安廳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已依法登記23個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依法備案41項臨時活動,登記受理工作排名全國第三。

據悉,201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以下簡稱管理法)施行後,在相關業務主管單位的積極配合下,雲南省公安機關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部門積極提供服務和便利,規範和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依法活動,以保障和支持正當交流合作。

2017年3月30日,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在省衛計委、省扶貧辦、省林業廳、省外辦等業務主管單位的積極配合下,向(美國)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等9家境外非政府組織頒發代表機構登記證書。 首批證書頒發得到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廣泛讚譽。

2017年,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共為82個境外非政府組織、68個中方合作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提供1001起電話、231起現場業務諮詢服務。 近期,10個境外非政府組織正在辦理在滇代表機構登記。

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雙重履職效能顯現,首批9家境外非政府組織設立代表機構申請,僅用兩個工作日即審批制證完畢,節省審批時間58天。

根據公安部相關檔結合雲南實際,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制定並公佈《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滇活動領域、專案目錄和業務主管單位名錄(2017)》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滇業務主管單位業務諮詢電話表》,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滇依法登記備案提供便利和指導,同時編印宣傳資料供業務主管單位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學習使用。

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是全新的公安業務,管理法規範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和中方合作單位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開展活動,同時自身合法權益將受法律嚴格保障,使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的核心業務正是在於依法而為,規範管理。

管理法實施前,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主動與省民政廳、省外辦溝通協調,摸清按原暫行規定在滇進行過“組織身份”和“合作事項”備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專案情況,確保管理服務工作有效銜接。 各州市非管部門按照部署,走訪服務,詳細瞭解境外非政府組織的需求和願望。 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回應關切,展示公安機關積極、開放、包容、合作的姿態。

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辦理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證、人員入境、員工雇傭和開展活動專案過程中,雲南省市縣三級非管部門和各業務主管單位給予各種便利和服務。 第一批登記備案工作完成後,雲南省公安廳非管辦立即根據各機構的年度計畫和備案情況開展專案管理服務工作。

據統計,2017年在滇登記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投入資金8000余萬元,臨時項目活動資金投入1千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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