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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呼和浩特多個村子的土地擬徵收,看看有你們村嗎?

征地告知書

昭君路街道辦事處五裡營村、小黑河村、後桃花村、溝子板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五裡營村(昭君路以西)0.0121公頃集體土地, 小黑河村(昭君路以西)0.9467公頃集體土地, 後桃花村(209國道兩側)0.0118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呼和浩特市昭君路一期(鄂爾多斯大街-大黑河)提升改造工程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擬徵收溝子板村(209國道兩側)3.0313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呼和浩特市昭君路一期(鄂爾多斯大街-大黑河)提升改造工程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按農用地532.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 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 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 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逾期未提出的, 視為放棄聽證。 放棄聽證的, 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征地告知書

鄂爾多斯路街道辦事處當浪土牧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你村2.1942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 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 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 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逾期未提出的, 視為放棄聽證。 放棄聽證的, 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征地告知書

小黑河鎮南營子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西菜園街道辦事處西水磨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鄂爾多斯路街道辦事處後八裡莊村、前八裡莊村、西瓦窯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南營子村0.6780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畜牧科學院東路建設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擬徵收西水磨村2.5389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畜牧科學院東路建設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480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擬徵收後八裡莊村1.7248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畜牧科學院東路建設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3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未利用地按3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擬徵收前八裡莊村0.2469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畜牧科學院東路建設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3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擬徵收西瓦窯村2.9775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畜牧科學院東路建設項目。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39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未利用地按39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 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 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 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逾期未提出的, 視為放棄聽證。 放棄聽證的, 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征地告知書

小黑河鎮南營子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西菜園街道辦事處北源村、南源村、西源村、西水磨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南營子村(南二環至鄂爾多斯西街)0.6211公頃集體土地, 北源村(南二環至鄂爾多斯西街)0.7281公頃集體土地, 南源村(南二環至鄂爾多斯西街)2.4477公頃集體土地, 西源村(南二環至鄂爾多斯西街)2.2793公頃集體土地, 西水磨村(南二環至鄂爾多斯西街)3.3063公頃集體土地, 用於巴彥淖爾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設專案。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 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 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 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 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征地告知書

小黑河鎮東二道河村、姜家營村、南營子村、西二道河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西菜園街道辦事處西水磨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鄂爾多斯路街道辦事處西瓦窯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東二道河村16.2213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雲中路新機場連接線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270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未利用地按270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姜家營村0.1208公頃集體土地,南營子村6.4635公頃集體土地,西二道河村0.047公頃集體土地,西水磨村0.0653公頃集體土地,西瓦窯村3.0042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雲中路新機場連接線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

征地告知書

小黑河鎮西二道河村、南營子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西菜園街道辦事處西源村、北源村、西水磨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鄂爾多斯路街道辦事處後八裡莊村、西瓦窯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西二道河村1.9534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31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南營子村0.4287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西源村0.0921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北源村0.2341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西水磨村3.8342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480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後八裡莊村0.1092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西瓦窯村6.0217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39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未利用地按39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征地告知書

小黑河鎮東二道河村、姜家營村、南營子村、西二道河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西菜園街道辦事處西水磨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鄂爾多斯路街道辦事處西瓦窯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東二道河村16.2213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雲中路新機場連接線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270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未利用地按270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姜家營村0.1208公頃集體土地,南營子村6.4635公頃集體土地,西二道河村0.047公頃集體土地,西水磨村0.0653公頃集體土地,西瓦窯村3.0042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雲中路新機場連接線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

征地告知書

小黑河鎮西二道河村、南營子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西菜園街道辦事處西源村、北源村、西水磨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鄂爾多斯路街道辦事處後八裡莊村、西瓦窯村村民委員會及有關村民:

玉泉區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擬徵收西二道河村1.9534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31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南營子村0.4287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西源村0.0921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北源村0.2341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西水磨村3.8342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480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後八裡莊村0.1092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擬徵收西瓦窯村6.0217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呼和浩特市紮達蓋河(鄂爾多斯街-小黑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專案。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分別為農用地按39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建設用地按54萬元/公頃予以補償;未利用地按397.5萬元/公頃予以補償。你村和有關村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可到呼市國土資源局玉泉分局質詢,同時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聽證要求的,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

特此告知

玉泉區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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