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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從快查處,促進環境品質持續好轉

武進新聞網訊(駱冬明 記者 鞠燎原)2017年, 區環保局嚴格貫徹新環保法, 規範執法, 始終對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保持高壓態勢, 從重從快查處了一大批環境違法案件, 力促企業大力推進技術、設施改造升級和依法依規經營, 全力促進全區環境品質要素持續好轉。

去年共計立案調查案件528件, 已作出487件行政處罰決定, 共計罰款3726萬元, 分別同比增長50%和26%。 同時, 注重運用新環保法賦予的新手段、新措施, 切實加大懲戒力度, 查處按日計罰6件, 實施按日計罰356萬元。 作出查封(扣押)決定104件;作出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決定18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8件,

已行政拘留6人;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罪26件, 已被採取刑拘等強制措施42人。 現將2017年下半年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佈。

案例1 薛某某逃避監管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案

2017年9月1日, 區環保局對薛某某的金屬表面處理作坊進行現場檢查, 發現專案生產過程中清洗工段有清洗廢水產生, 未配套建設廢水處理設施。 現場檢查時, 清洗槽正有水彙集至車間北側牆底部的一個洞, 再通過PVC管道流至車間北側窨井。 經監測, 車間北側窨井內上方PVC管道排放水污染物濃度pH值12.47(無量綱), 超過了規定的排放標準。

10月16日, 區環保局針對其個人通過暗管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處罰款10萬元, 並責令停產整治。

同時, 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對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 10月24日, 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作出對薛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目前該作坊已關閉。

案例2

電子有限公司

以逃避監管方式超標排放水污染物

2017年8月14日, 區環保局對某電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發現鋁電解電容器項目正在生產, 清洗工段廢水從清洗槽中溢流至車間地面, 經車間地面徑流通過車間牆上的管道流入車間牆外的落水管道, 最終排入廠區排水管道。 上述清洗廢水未進入與項目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 直接經廠區管道通過廠南側排放口向外排放。 經監測, 上述落水管道內排放的廢水中水污染物濃度化學需氧量1100mg/L、氨氮23.9mg/L、總磷15.3mg/L, 超過了規定的排放標準。

同時發現, 該單位還存在揮發性有機廢氣未有效收集處理的違法行為。

10月9日, 區環保局針對該單位通過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逃避監管的方式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 處以繳納排汙費3倍的罰款, 並責令其停產整治;對其大氣污染防治違法行為處罰款10萬元。 後於10月21日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 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

案例3

某機械加工廠

通過暗管排放有毒物質案

2017年7月26日, 區環保局對某機械加工廠電機配件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發現專案未依法向環保部門報批環評檔, 酸洗、除油後的工件需要清洗, 有清洗廢水產生, 未配套建設水污染防治設施, 需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就將主體工程建成並投入生產。

清洗廢水沿除油車間水泥地面上一條寬約5釐米的溝槽, 穿過除油車間西牆底部洞口, 進入一水泥坑, 再經水泥坑西面的一個洞口通過地下管道排放。 經監測, 水泥坑積存水污染物濃度為pH4.76(無量綱)、銅21.5mg/L、鋅0.15mg/L、總鉻2720mg/L。

9月25日, 區環保局針對該單位未報批環評檔就建設生產項目, 項目需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就將主體工程建成並投入生產等行為, 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該單位偷排廢水總鉻超過國家標準1812倍、銅超標42倍, 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 區環保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偵查, 目前, 該單位負責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4

電器儀錶有限公司

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案

2017年6月7日, 區環保局對某電器儀錶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發現靜電噴塑項目正在生產, 酸洗工段生產時有氯化氫廢氣產生, 配套建設有一套採用堿液噴淋吸收處理工藝的廢氣處理設施, 但設施停運, 噴淋泵不在運行。 區環保局依法對該單位產生污染物的設施設備進行了查封。 同時檢查發現, 該單位還存在揮發性有機廢氣未有效收集處理的違法行為。

8月28日, 區環保局對該單位通過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及違反揮發性有機廢氣管理規定的行為, 作出了罰款21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並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 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

案例5

某車輛配件廠違法排放有毒物質案

2017年,區環保局依法對某車輛配件廠從事的不銹鋼電解拋光項目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生產廢水未有效收集,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廢水從車間西側排水溝溢流,通過PVC管道外排至附近河道。經監測,該單位通過暗管排放的生產廢水中,重金屬總鉻濃度超過國家排放標準3倍以上,鎳和銅的濃度超過國家排放標準10倍以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項“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第四項“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及第五項“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害物質的”的規定,應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涉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關於污染環境罪的規定。

區環保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偵查,目前已偵查結束,由檢察機關以涉嫌環境污染罪公訴至人民法院

案例6

某醫療器材有限公司

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質案

2017年,區環保局對某醫療器材有限公司牙科醫療器材項目進行巡查,發現其在廠房5樓擅建了一個酸洗、電解、清洗車間,並配套了高錳酸鉀去氧化皮工段。檢查時,專案正在進行電解作業,廢氣未有效收集,氣味嗆人。清洗池有液體殘留,並經清洗池底部塑膠暗管進入雨水落水管,排放至車間外雨水溝,並最終排放至園區雨水管道。經監測,落水管彎管內積存水鎳濃度231mg/L,超過了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標準的230倍。根據《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排汙單位停產或沒有排汙,但有依法取得的證據證明其有持續或間歇排汙,而且無可處理相應污染因數的措施的,經核實生產工藝後,其產汙環節之後的廢水收集池(槽、罐、溝)內;發現暗管,雖無當場排汙,但在外環境有確認由該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痕跡,此暗管連通的廢水收集池(槽、罐、溝)內;排汙單位連通外環境的雨水溝(井、渠)中任何一處;對排放含第一類污染物的廢水,其產生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以上4種情況均可視同排放至外環境。經調查,該單位多次將酸洗電解廢水排放至園區雨水管道,應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涉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關於污染環境罪的規定。

區環保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偵查。目前,該案已偵查結束,檢察機關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環境污染責任人刑事責任。

區環保局局長張衛星:

良好的生態環境,需要我們每個人從思想上真正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鐵腕治汙”勢在必行,區環保局將進一步貫徹十九大精神,用更大的力度、更實的手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2017年,區環保局依法對某車輛配件廠從事的不銹鋼電解拋光項目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生產廢水未有效收集,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廢水從車間西側排水溝溢流,通過PVC管道外排至附近河道。經監測,該單位通過暗管排放的生產廢水中,重金屬總鉻濃度超過國家排放標準3倍以上,鎳和銅的濃度超過國家排放標準10倍以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項“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第四項“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及第五項“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害物質的”的規定,應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涉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關於污染環境罪的規定。

區環保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偵查,目前已偵查結束,由檢察機關以涉嫌環境污染罪公訴至人民法院

案例6

某醫療器材有限公司

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質案

2017年,區環保局對某醫療器材有限公司牙科醫療器材項目進行巡查,發現其在廠房5樓擅建了一個酸洗、電解、清洗車間,並配套了高錳酸鉀去氧化皮工段。檢查時,專案正在進行電解作業,廢氣未有效收集,氣味嗆人。清洗池有液體殘留,並經清洗池底部塑膠暗管進入雨水落水管,排放至車間外雨水溝,並最終排放至園區雨水管道。經監測,落水管彎管內積存水鎳濃度231mg/L,超過了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標準的230倍。根據《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排汙單位停產或沒有排汙,但有依法取得的證據證明其有持續或間歇排汙,而且無可處理相應污染因數的措施的,經核實生產工藝後,其產汙環節之後的廢水收集池(槽、罐、溝)內;發現暗管,雖無當場排汙,但在外環境有確認由該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痕跡,此暗管連通的廢水收集池(槽、罐、溝)內;排汙單位連通外環境的雨水溝(井、渠)中任何一處;對排放含第一類污染物的廢水,其產生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以上4種情況均可視同排放至外環境。經調查,該單位多次將酸洗電解廢水排放至園區雨水管道,應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涉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關於污染環境罪的規定。

區環保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偵查。目前,該案已偵查結束,檢察機關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環境污染責任人刑事責任。

區環保局局長張衛星:

良好的生態環境,需要我們每個人從思想上真正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鐵腕治汙”勢在必行,區環保局將進一步貫徹十九大精神,用更大的力度、更實的手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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