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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一大貨司機被拖欠的運費兩年多 要回來了

大小新聞用戶端1月16日訊 近日, 牟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因拖欠運費而起糾紛的合同糾紛案件, 為當事人張某追回了被拖欠將近一年的運輸費。

事情還要從2013年說起, 家住牟平區的張某買了輛大貨車幹起了“跑長途”。 2015年3月份, 張某與牟平區某貿易公司的老闆李某以口頭約定的方式訂立了鋼材運輸協定, 約定由張某為李某的貿易公司運輸鋼材到濰坊市某工廠。 年底結算運輸費用時, 貿易公司應付張某25088元的運費, 但被告卻以資金周轉不開、資金緊張等理由拖延支付給張某運輸費。

今年6月底, 在張某屢次催要後, 李某才勉強支付了張某15000元的運輸費, 此後又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運輸費。 今年9月, 張某因多次催要無果後, 無奈訴至法院, 請求支付其應得運費。

牟平法院審理認為, 雖然雙方當事人是口頭訂立的貨物運輸協議, 但是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共同訂立, 因此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適當地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 應當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合法的運輸合同關係。 在合同履行期間, 原告將被告貨物安全準確地運送到約定地點, 被告作為托運人, 應支付原告運輸費用。 因此, 原告主張被告支付拖欠運費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 牟平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在判決生效十日內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的運輸費共計1.0088萬元。

法官說法:

近些年來, 公路運輸中存在的運費拖欠問題屢見不鮮, 貨車司機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在長途運輸業中, 運費用一般採取“先運後結”方式結算, 但對於運費結算這個事情上一直沒有固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 如果托運人不及時支付運費, 貨車司機往往會受到運費拖欠的困擾。 在此, 法官提醒貨車司機朋友們, 年關歲末, 如果遇到拖欠運費等事件, 應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責任編輯: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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