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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就到“誤殺”孩子的地步?我們今天應該怎樣做父母?

打孩子的父母, 是容易做的;不打孩子, 而解決問題的父母, 是很難做的。 於前者, 明知道不解決問題, 還是要打孩子, 其實是能力缺失的表現。

於是, 家長就只能憑著“老子就是可以打兒子”的心理優勢, 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教育方式, 我判斷的標準之一, 就是如果為了達到某個目的, 卻由此破壞了親子之間的關係, 都不值得學習。

前幾天在芬蘭的時候, 我們在教育論壇正式的活動之後, 和很多當地的華人家長進行交流。

我說, 現在國內的父母, 在面對家庭教育的時候, 經常很割裂——他們知道很多對待孩子的理念和方法, 但是, 一回到家裡, 遇到需要和孩子溝通的時候, 卻又會板著臉訓斥責駡, “看到孩子不聽話, 那可是氣不打一處來, 什麼理論都忘到九霄雲外了!”

甚至, 很多父母, 包括高知識、高收入的家長, 如果遇到了他們認為有必要“嚴懲”的時候,

仍然會採用“棍棒式”的教育方法。

芬蘭的家長表示不能理解。 我忽然有一種奇特的感覺, 就是我只要說一些中國家長對孩子的做法, 就一定會震驚到他們。

而我其實能夠理解到中國父母的無奈、順應、急迫, 以及焦慮。 而這些複雜的、交織著愛恨情仇的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 一時半會兒是無法向他們解釋的清楚的。

從赫爾辛基大學步行回酒店的路上, 飄著細細的小雪, 我看到了江蘇泰興的“丟手機殺子案“, 心頭一陣悲涼。

我不知道, 如果我把這件極端的家庭悲劇, 和芬蘭的華人家長、芬蘭本地的家長, 芬蘭的教育工作者一起探討的話, 他們會怎樣想。 我覺得, 他們會認為這絕對就是“另一個無法理解的世界”才會發生的故事。

是的, 他們會覺得這是個“故事”——因為, 他們無法“設身處地”地有任何的感受。 所以, 我決定不講這個故事給他們聽, 免得嚇到了他們, 免得讓他們對中國的家長產生了誤會。

但是, 我卻不能停止我的思考——因為, 我就生活在當下的中國, 我所面臨的教育環境,

和每一位中國的家長都完全一樣。

從泰興丟手機殺子案

我們來看一個家庭的模版

當我看到“因為孩子丟手機, 母親毒打孩子致死”這樣的標題的時候, 我就下意識地覺得我好像看到過整個事件, 甚至包括其中的很多細節, 鄰居、大眾、專家對此的大致反映。

我知道這樣的新聞, 過一段之後, 只能留下一聲歎息——直到另一件類似的事件發生, 繼續一輪的循環往復。

但是, 我更想做的, 是詳盡一些把這個家庭中的一些細節, 尤其是成規律的一些細節, 給提取出來, 讓我們為人父母的人, 作為一個警醒。

因為, 在家庭教育領域, 也有科學的規則可循——就向地心引力一樣, 你放開一塊兒石頭, 石頭就會落地——你對孩子, 如果實施了某些行為, 也會直接導致註定的結果。

以下我從這個事件中抽取的一些因素, 並不一定會導致“打孩子”, 更不是說有可能導致“事故”。 但是, 這些因素如果有幾條同時出現的話, 就值得我們警惕了。

就像往地上扔石頭, 石頭大了, 砸的坑大一點兒深一點兒, 石頭小了,砸的坑小一點兒淺一點兒,但這只是程度的不同,從性質上說,只要砸了石頭,坑肯定會有。

也就是說,各位家長千萬別罵我,說“我們家孩子就是從小跟長輩長大的,一點兒問題也沒有”“我自己就是被打大的,現在名校畢業,事業成功,生活美滿,我就要這樣教育孩子”……

要知道,你們家的孩子該如何教育,我是沒有一點兒發言權的,因為只有你才最瞭解自己的孩子。只是說,這些年來,我接觸到了很多很多的家庭裡發生的事情,也接觸到從事兒童心理、家庭教育、青少年成長等等領域工作的專業人士,他們常常痛心疾首地跟我表達:

為什麼很多家長要到了“已經無法挽回”的地步,才來找我們。那個時候,就算我們有天大的本事,也很難做出有效的改善了。

所以啊,也請各位家長理解我的良苦用心,聽得進去的,就多少聽一些,覺得逆耳的,就先放在一邊,什麼時候覺得可以繼續看,再拿出來看看。

一、孩子是爺爺奶奶在農村帶大,因為要上小學7歲才回來跟母親一起生活。

我自己小時候,就是跟著母親在老家度過的。所以,我深深知道一個孩子的生活裡,缺少了父親母親(甚至是雙親)是什麼樣的感受。

那些從來都不知道兒童心理的粗線條的成年人,動不動就說“孩子小,什麼也記不得”“放哪裡養不都是養”“7歲之前放農村,接觸自然,還不耽誤父母工作,多好啊”……請都他媽的滾蛋!

因為父親在外從軍,我自己3歲之前,基本上沒怎麼見過父親。電影上演的那種,當孩子看見父親回家嚇得躲起來的情節,一點兒都不誇張。一個小孩子,明明知道從稱謂上這就是自己最親近的人,但是看到的卻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成年人,對孩子的心理是多麼大的一種折磨!

後來,我們家以隨軍家屬的身份終於團聚了。雖然父親仍有很多時間在外面出任務,但在我的心裡,這已經是一個完整的家了。但是,我仍然很難和父親建立親密的關係。甚至,我從小一直到大,都很難做到“有禮貌”地面對陌生人。

我當時年紀小,3歲之後全家也一直都在一起,父母從來沒有打過我一個手指頭,還尚且有如此影響。而我的姐姐,和父親分離的時間比我多了三年,這也導致了她直到成年之後,都沒有親口叫過一聲“爸爸”,為此,父親真的狠狠地打過她——但是,我深深地知道,錯不在我們孩子,而在於父母。

不止一次,我聽到我的同齡人,甚至是晚輩,很得意地跟我說,“我一生孩子就把他送到老家去,多省心啊!”

如果是親密的朋友,我一定會很嚴厲地告訴他這對孩子的傷害有多麼嚴重。如果是人家的孩子已經被父母刻意分離了六七年,我都會跟他們講,現在已經在一起了,多陪陪孩子,多給孩子一些親密的體驗吧!

我知道,很多的家長,自己也不想和那麼小的孩子分離。那麼,其實有很多的措施可以彌補。現在的溝通手段那麼發達,就算是農村也都可以用手機和電腦了。我們完全可以用很少的時間,來和孩子建立連結,讓孩子隨時都能感受到你的關愛。這對於你,可能是覺得無足輕重的,但是,對於孩子,卻比天還大!

你的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小故事,一個小願望,都足以支撐孩子的整個世界。

我小時候在軍區長大,小夥伴的家長大多都不在家。但是,我們卻熟知自己父親的工作細節,常常在一起吹牛,誰的父親立功了,誰的父親去執行任務了,誰的父親升軍銜了……我們每天都為自己的父親驕傲。我的父親是飛機的機械師,我經常對父親是飛行員的小夥伴講,沒有我父親的批准,誰也上不了天。

所以,如果有條件,全家盡可能在一起。哪怕要克服很多的困難,吃很多的苦,都是值得的。如果實在沒有條件,也要用各種手段,讓全家的“心在一起”,因為一個家裡,最重要的是人,人在哪裡,家就在哪裡;家裡的人互相愛了,家也就充滿了愛了。

二、丈夫長年不顧家,也不給家裡補貼。

一個家的完整,不是“男主外,女住內”的分工,而是每個人都要為家更美滿而付出自己的努力。

這麼說吧,無論成家之前,丈夫和妻子是什麼樣的個性、分工,成為一家人之後,就是一個團隊了,就要以整個團隊的長久、團結、進步而重新進行分配。

這麼說吧,如果你是一個粗心的、丟三落四的馬大哈,又找了一個和你很像的伴侶。那麼,你們在一起之後,至少有一個人得為此改變,成為一個細心、有條理的人。否則,你們家裡就會亂了套,你們也會為此互相指責。

同樣的,我很不贊成丈夫只要能掙錢,就是好老公的說法。因為丈夫的這個角色,不是以掙錢多少為唯一標準的。

也就是說,丈夫要承擔起養家糊口的責任之一,妻子也同樣有這個責任,兩個人要找出最優的組合。而且,還要承擔在家裡的“妻子的伴侶”“孩子的父親”的家庭角色。不能以“掙錢”為藉口——哪怕掙了全世界最多的錢,也不能推脫掉“家庭責任”,這是性質問題。

我再多說一句,就算夫妻離婚了,“妻子的伴侶”的家庭責任可以不用繼續履行了,但是,“孩子的父親”的角色,也絕對不能夠缺失。這應該是一個文明社會最基礎的規則。

好的,就算你遇人不淑,丈夫是個渣男,不僅不承擔家裡的經濟責任,也不在家裡體現“妻子伴侶”“孩子父親”的家庭責任。那麼,你也不能以此為藉口去放棄生活,放棄對孩子的關愛。

恰恰相反,這個時候,孩子更需要你的關心,還需要你來替代父親的那部分關心。而不是有很多的母親,先是在家裡痛駡自己的老公,孩子的爸爸,然後一邊罵著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混蛋,一邊打罵孩子出氣。

這樣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會對結婚、家庭生活產生非常強烈的畏懼、厭惡,對異性也會產生很強烈的抵觸和不信任情緒。

總之,如果在婚姻中,如果遇到了不能互相支持理解的伴侶,我個人建議要麼積極面對、改善,要麼重新開始。最不應該做的,就是生活在泥沼裡,卻不肯自拔,不僅傷害了自己,還殃及了孩子。

在經濟學上,有一個概念叫作“沉沒的成本”,就像你去看一個電影,花了一百元的門票,但是看了半個小時之後實在難以接受。

這個時候,最理智的選擇就是離開影院,以免剩下的一個小時給你帶來更難受的體驗,而不是覺得自己反正一百元門票都花了,怎麼也得看完,把票錢給賺回來。其實,你如果繼續看下去,只是浪費了自己的時間,所以,最應該的做法,就是果斷離開,而且馬上恢復愉悅的心情。

三、母親由於家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常常遷怒于孩子。下手不知輕重,甚至一打就是幾小時。

小時候,我住在一個家屬院裡,幾乎每一家的孩子,都會挨打。挨打的原因,有的是因為調皮,有的是因為學習不好,有的是因為講髒話,有的是因為偷拿家裡的錢,有的是燙了頭穿了喇叭褲……

總而言之,都是因為發生了家長認為“不好”的事情。這些家長之所以打孩子,是因為這是他們認為最快、最有效的阻止和改變的方式。

而實際上呢,經過十幾二十年之後,我們再來看當初打孩子的效果,沒有一個是被打而“變好”的。學習差的,沒有一個考上大學的;調皮的,沒有從此變得乖巧懂事;偷家裡東西的,後來直接偷外面的東西了……

我其實一直都很奇怪,那些所謂的“我從小就被父母打,但現在也混得很好,而且,我還很感激父母,我們現在的關係也很好,我認為我的孩子也應該打”這樣的真實的人,我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也沒有遇到。為什麼總有人去支持“打孩子就是可以讓孩子好”呢?

現實生活中,我倒是認識幾個都是名牌大學畢業的父母,自己小時候並沒有被打,但現在自己卻覺得打孩子挺好的。我曾經聽一位爸爸跟我講,看到孩子不服管教,氣得他把自己的手都打紫了——他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女兒才三四歲大,我實在想不出三四的女孩兒做了什麼,讓他如此氣憤;我也不止一次地看到,很多父母在家裡打罵孩子,真的和孩子的所作所為,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很多父母一見到孩子,就會問:“今天在學校裡好好聽講了嗎”“有沒有在外面闖禍”“作業寫完了嗎”“能不能不要一回家就玩兒”“考試成績出來了嗎”……他們認為這是在關心孩子,在和孩子溝通。

實際上呢,在孩子看來,這就是在審問孩子。一旦被家長抓到了把柄——只要父母願意找,總會找出來的,然後呢,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一場毒打。

什麼是莫須有的罪名,家長打孩子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最可怕的是,家長打孩子不僅是天經地義的,而且還是打著“愛”的旗號,“為你好”的旗號進行,這才是最可惡的。

很多父母打孩子成為了習慣,成為了發洩對自己人生不滿的途徑。你會發現,越是在外面混得不好的父母,越是容易在家裡打孩子——這成為了他建立自己權威感、成就感、價值感的唯一途徑。

我經常說,打孩子的父母,是容易做的;不打孩子,而解決問題的父母,是很難做的。於前者,明知道不解決問題,還是要打孩子,其實是他能力缺失的表現。於是,就只能憑著“老子就是可以打兒子”的心理優勢,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相反,保持很好的親子關係,還可以幫助孩子解決問題,這是需要很高的智慧和很好的耐心,才可以做得到的。

那麼,問題來了,就是我們作為父母,無論我們的能力如何,我們捫心自問,你是不是想真正對孩子好。如果是的話,請努力做第二種父母。

如果不是的話,也不要再在家裡打孩子了,你可以去外面發洩自己的情緒,這樣至少你不會是一個失敗的父母。

這麼說吧,這樣的父母,你不去管孩子,反而是孩子的幸運。孩子沒有你管,一定可以成長得很好。

四、打死孩子的母親,其實也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

那個母親為防止鄰居們聽見孩子被打後的哭聲,她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巴。母親歸案後為自己的罪責“開脫”。她儘管承認自己打了孩子,但“只是打了兩下”,是“失手”。

打孩子的父母,其實都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那些為父母開脫的人,說父母打孩子是很無奈,最後導致悲劇是“失手”,其實父母也很可憐的人,但也都是混蛋!

父母打孩子的時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關。

他們其實一點兒也不是氣得發昏才打孩子的,而是先不斷肯定自己作為父母打孩子的合理性——請注意,是合理性,而不是合法性。因為就算父母再無知,也知道“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最古老的人類法則。那麼,你打了人,就要被打回去,這也是最公平的做法。

那麼,為什麼父母打孩子就是天經地義,而孩子如果還手就是大逆不道呢?他們太需要從文化上、傳統上去尋求支援了,你會發現父母越是承認和鼓吹強權的,其實就是為了他好欺負孩子尋找心理支持。

但是,現代文明社會,都已經是法制社會了。那麼,當父母在打孩子的時候,是知道這是“違法行為”的,尤其是父母開始習慣“暴打”孩子之後。否則的話,打孩子的時候,家長也不致于還要一邊恐嚇孩子“不許哭”“越哭打得越狠”“再哭就把你嘴巴封上”……

我有時候想,為什麼父母對待孩子的打罵行為,很像甚至超過了真正的綁匪對待人質呢?那是因為,父母打孩子的時候,也是一樣深知這件事違法的性質,僅此而已。

也就是說,這已經絕對是刑事犯罪了,父母此時的行為,就應該被國家機器強行阻止,並追究其責任。

五、手機弄丟了,孩子不敢回家,曾在雪地裡大哭。

我們要營造一個怎樣的家庭氛圍呢?

我是我們家屬院裡出的第一個大學生。我認為之所以都上的一樣的學校,而我的學習成績好的原因,正是家裡所營造的比較寬鬆的氛圍。簡單地說,我的父母從來都不管我的學習——請注意,我是因為不管而學習好的,而不是因為學習好而不管的。

我自己其實最知道,我是一個很懶不愛寫作業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是一個花大量時間每天看小說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的成績下降了,考得不好了,他們甚至都沒有注意到;後來考高中的時候,連老師也覺得我考不上最好的那所,父母卻認為我可以(實際上,我考的分數超過了整整40分)。

有人說,我這一路上都很幸運,其實是有一種必然。什麼必然呢,就是當我有任何學習上的不良情況的時候,我都沒有被打罵過——我想,只要其中一次被打,我也就有可能放棄了。

還有一個,就是家庭裡對待孩子犯錯的態度。我的母親,因為自己小時候很貧窮,一旦打壞了碗碟,都會被狠狠地懲罰。所以,在我們家,雖然也並不富裕,但是無論誰打破碗碟,都不會收到責駡和懲罰。甚至,別的孩子在我們家弄壞了我們家的東西,也都是一樣的態度。

於是,無論我們家搬到哪裡,都是那裡當之無愧的“最受孩子歡迎的家庭”。小時候,我們家的門是不關的,每到吃飯的時候,都會有好幾個鄰居的孩子來我們家吃飯,吃完了也不肯走,就願意在我們家呆著。後來我在廣州工作和生活,我的母親也來到了廣州,而我們的院子裡,又成為了社區裡孩子的天堂,每天都有很多孩子來玩兒。現在我們在北京,也同樣如此。而且,我母親無論在哪裡,都是“最受歡迎的老太太”,很多人都知道她,而不認識我。

一個家庭,給孩子多少的財富,佈置得多麼豪華,其實對於孩子並不重要。什麼是最好的家庭,我覺得,無論孩子受到了多麼大的委屈,遇到了多麼大的挫折,都願意回家——這樣的家,才是最好的家。

我經常在媒體上看到一些所謂的明星的家、名人的家、富豪的家,我怎麼看怎麼覺得是一個五星酒店,或者豪華的會所——總之,就是不像一個正常的家。我就想,真的住在裡面,你會放鬆嗎,你會隨意嗎,你會舒適嗎?

很多父母,把家理解為提供給孩子最好的條件,而忽略了家其實最重要的是人。

我們小時候,經常會去同學家裡玩兒。很快地,你就會發現,有的同學家裡大家很喜歡去,而有的同學家裡大家都不願意去。喜不喜歡去,最關鍵的因素不是誰家漂亮、豪華,而是誰家的家長更隨和、更親切——我相信,住在這個家裡的孩子,也是一樣的感受。

六、孩子的老師聽說出事的消息後,一度懊悔,說自己疏忽了,那時沒有親自找其母談談。鄰居也知道母親經常毒打孩子,孩子從此也算是解脫了。

有時候,我一聽到中國有“尊老愛幼”的傳統,就會頭皮發麻。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全社會一邊高喊著“一切為了孩子”,一邊對所有侵害孩子身心甚至生命的行為,卻視而不見。

是的,我不想去討論高深的理論,我就是想說一個問題:公眾對於孩子的態度。

先說社區吧,我們現在的很多人,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很多人都是生活在“社區”裡的。但是,我們每天生活的社區,卻是沒有給孩子提供公共身份的。

也就是說,孩子在社區裡,是基於“某個家庭”的孩子,他的活動如果沒有家長陪同,是很難有人敢於去和這個孩子交往的。家長對孩子的“保護”,反而導致了孩子就算遇到了很嚴重的傷害,也沒有人去“管閒事兒”的地步。

我們當然不能去指責那些鄰居,也不能去指責老師。但是,我們要反思這樣的社會環境是如何形成的,我們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做哪些的事情。

我們要保護兒童,不能停留在完善法律的階段。我們一定要考慮到現實的情況,就是“管人家的孩子,你老幾啊”這是幾乎所有中國人會有的想法。那麼,當老師、鄰居等人看到了有人在暴打孩子的時候,就要在保護孩子的同時,要報警,但也保護報警者。

其實,最關鍵的,則是對實施暴力的父母的懲罰。我覺得要真正地走到這一步,我們克服的,不是執法層面,而是輿論宣傳上的困難。

我的建議,是不是可以掀起一輪輪的宣傳,讓大家逐步認識到,“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就像“室內不允許抽煙”一樣,之前空喊了很多年,後來制定了罰款的處罰,而且報導了幾起典型的案例。雖然說,現在很多地方還有在室內抽煙的,但從總的趨勢上來看,已經逐漸成為社會共識了。

當然,“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會比“室內禁止吸煙”要複雜得多,難得多。但是,真的更值得去做,而且,要長期地去做。

七、喬喬說了聲:“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們和孩子分離的時候,最想和孩子說什麼?

如果是每天送孩子去上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每天和孩子互道晚安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上大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結婚成家了,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很遠的地方居住了,你會說什麼;甚至,你要和孩子永遠分離了,你又會說什麼?

我想,無論你會說什麼,你都不想你的孩子對你說: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不知道,這位“失手”把孩子打死的母親,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的懲罰。但是,當她被抓獲之後,還在為自己開脫,就從這樣一點來看,她並未由此深深懺悔。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句話在平時,每次母親打過孩子之後,孩子都會對媽媽這樣說。但是,我想這句話,能夠為看到這篇文章的父母,給予警示。

我們有時候,太在意自己對孩子的表達了,而沒有考慮到孩子接受我們表達時候的反應。而這,才是最重要的!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教育方式,我判斷的標準之一,就是如果為了達到某個目的,卻由此破壞了親子之間的關係,都不值得學習。

最後,我也想勸一些家長,當孩子對你的管教行為厭煩、抵觸、反抗的時候,千萬不要以“你現在恨我,以後會感激我”來搪塞。

實話實說,要對一個人好,不應該是自始自終都對他好嗎?我實在不理解,以破壞親子關係為代價的教育方式,家長卻真的會去做?!

以上的“七宗罪”,如果不分程度深淺的話,我覺得絕大多數家長都做過。但是,我真的希望,就算我們以後還會再去做的時候,至少會覺得這是不對的,應該漸漸杜絕。

和天下所有的父母,共勉!

作者簡介

白滔滔:童書媽媽聯合創始人。學機械、轉經濟,自學寫作進入媒體,歷經新週刊、南方報業,後創業從事數字出版。著及編著有《我手機》《十三億》《西方教育三千年》《西方童詩300首》等。喜歡鑽研教育思想,開發寫作課程,和讀書會家長孩子交流。同時,擔任北京中致兒童關愛基金會副理事長,致力鄉村幼師等專案。他還是每天穿得很酷去接送女兒的爸爸,是女兒小丸子眼中永不斷電的故事機。

石頭小了,砸的坑小一點兒淺一點兒,但這只是程度的不同,從性質上說,只要砸了石頭,坑肯定會有。

也就是說,各位家長千萬別罵我,說“我們家孩子就是從小跟長輩長大的,一點兒問題也沒有”“我自己就是被打大的,現在名校畢業,事業成功,生活美滿,我就要這樣教育孩子”……

要知道,你們家的孩子該如何教育,我是沒有一點兒發言權的,因為只有你才最瞭解自己的孩子。只是說,這些年來,我接觸到了很多很多的家庭裡發生的事情,也接觸到從事兒童心理、家庭教育、青少年成長等等領域工作的專業人士,他們常常痛心疾首地跟我表達:

為什麼很多家長要到了“已經無法挽回”的地步,才來找我們。那個時候,就算我們有天大的本事,也很難做出有效的改善了。

所以啊,也請各位家長理解我的良苦用心,聽得進去的,就多少聽一些,覺得逆耳的,就先放在一邊,什麼時候覺得可以繼續看,再拿出來看看。

一、孩子是爺爺奶奶在農村帶大,因為要上小學7歲才回來跟母親一起生活。

我自己小時候,就是跟著母親在老家度過的。所以,我深深知道一個孩子的生活裡,缺少了父親母親(甚至是雙親)是什麼樣的感受。

那些從來都不知道兒童心理的粗線條的成年人,動不動就說“孩子小,什麼也記不得”“放哪裡養不都是養”“7歲之前放農村,接觸自然,還不耽誤父母工作,多好啊”……請都他媽的滾蛋!

因為父親在外從軍,我自己3歲之前,基本上沒怎麼見過父親。電影上演的那種,當孩子看見父親回家嚇得躲起來的情節,一點兒都不誇張。一個小孩子,明明知道從稱謂上這就是自己最親近的人,但是看到的卻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成年人,對孩子的心理是多麼大的一種折磨!

後來,我們家以隨軍家屬的身份終於團聚了。雖然父親仍有很多時間在外面出任務,但在我的心裡,這已經是一個完整的家了。但是,我仍然很難和父親建立親密的關係。甚至,我從小一直到大,都很難做到“有禮貌”地面對陌生人。

我當時年紀小,3歲之後全家也一直都在一起,父母從來沒有打過我一個手指頭,還尚且有如此影響。而我的姐姐,和父親分離的時間比我多了三年,這也導致了她直到成年之後,都沒有親口叫過一聲“爸爸”,為此,父親真的狠狠地打過她——但是,我深深地知道,錯不在我們孩子,而在於父母。

不止一次,我聽到我的同齡人,甚至是晚輩,很得意地跟我說,“我一生孩子就把他送到老家去,多省心啊!”

如果是親密的朋友,我一定會很嚴厲地告訴他這對孩子的傷害有多麼嚴重。如果是人家的孩子已經被父母刻意分離了六七年,我都會跟他們講,現在已經在一起了,多陪陪孩子,多給孩子一些親密的體驗吧!

我知道,很多的家長,自己也不想和那麼小的孩子分離。那麼,其實有很多的措施可以彌補。現在的溝通手段那麼發達,就算是農村也都可以用手機和電腦了。我們完全可以用很少的時間,來和孩子建立連結,讓孩子隨時都能感受到你的關愛。這對於你,可能是覺得無足輕重的,但是,對於孩子,卻比天還大!

你的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小故事,一個小願望,都足以支撐孩子的整個世界。

我小時候在軍區長大,小夥伴的家長大多都不在家。但是,我們卻熟知自己父親的工作細節,常常在一起吹牛,誰的父親立功了,誰的父親去執行任務了,誰的父親升軍銜了……我們每天都為自己的父親驕傲。我的父親是飛機的機械師,我經常對父親是飛行員的小夥伴講,沒有我父親的批准,誰也上不了天。

所以,如果有條件,全家盡可能在一起。哪怕要克服很多的困難,吃很多的苦,都是值得的。如果實在沒有條件,也要用各種手段,讓全家的“心在一起”,因為一個家裡,最重要的是人,人在哪裡,家就在哪裡;家裡的人互相愛了,家也就充滿了愛了。

二、丈夫長年不顧家,也不給家裡補貼。

一個家的完整,不是“男主外,女住內”的分工,而是每個人都要為家更美滿而付出自己的努力。

這麼說吧,無論成家之前,丈夫和妻子是什麼樣的個性、分工,成為一家人之後,就是一個團隊了,就要以整個團隊的長久、團結、進步而重新進行分配。

這麼說吧,如果你是一個粗心的、丟三落四的馬大哈,又找了一個和你很像的伴侶。那麼,你們在一起之後,至少有一個人得為此改變,成為一個細心、有條理的人。否則,你們家裡就會亂了套,你們也會為此互相指責。

同樣的,我很不贊成丈夫只要能掙錢,就是好老公的說法。因為丈夫的這個角色,不是以掙錢多少為唯一標準的。

也就是說,丈夫要承擔起養家糊口的責任之一,妻子也同樣有這個責任,兩個人要找出最優的組合。而且,還要承擔在家裡的“妻子的伴侶”“孩子的父親”的家庭角色。不能以“掙錢”為藉口——哪怕掙了全世界最多的錢,也不能推脫掉“家庭責任”,這是性質問題。

我再多說一句,就算夫妻離婚了,“妻子的伴侶”的家庭責任可以不用繼續履行了,但是,“孩子的父親”的角色,也絕對不能夠缺失。這應該是一個文明社會最基礎的規則。

好的,就算你遇人不淑,丈夫是個渣男,不僅不承擔家裡的經濟責任,也不在家裡體現“妻子伴侶”“孩子父親”的家庭責任。那麼,你也不能以此為藉口去放棄生活,放棄對孩子的關愛。

恰恰相反,這個時候,孩子更需要你的關心,還需要你來替代父親的那部分關心。而不是有很多的母親,先是在家裡痛駡自己的老公,孩子的爸爸,然後一邊罵著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混蛋,一邊打罵孩子出氣。

這樣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會對結婚、家庭生活產生非常強烈的畏懼、厭惡,對異性也會產生很強烈的抵觸和不信任情緒。

總之,如果在婚姻中,如果遇到了不能互相支持理解的伴侶,我個人建議要麼積極面對、改善,要麼重新開始。最不應該做的,就是生活在泥沼裡,卻不肯自拔,不僅傷害了自己,還殃及了孩子。

在經濟學上,有一個概念叫作“沉沒的成本”,就像你去看一個電影,花了一百元的門票,但是看了半個小時之後實在難以接受。

這個時候,最理智的選擇就是離開影院,以免剩下的一個小時給你帶來更難受的體驗,而不是覺得自己反正一百元門票都花了,怎麼也得看完,把票錢給賺回來。其實,你如果繼續看下去,只是浪費了自己的時間,所以,最應該的做法,就是果斷離開,而且馬上恢復愉悅的心情。

三、母親由於家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常常遷怒于孩子。下手不知輕重,甚至一打就是幾小時。

小時候,我住在一個家屬院裡,幾乎每一家的孩子,都會挨打。挨打的原因,有的是因為調皮,有的是因為學習不好,有的是因為講髒話,有的是因為偷拿家裡的錢,有的是燙了頭穿了喇叭褲……

總而言之,都是因為發生了家長認為“不好”的事情。這些家長之所以打孩子,是因為這是他們認為最快、最有效的阻止和改變的方式。

而實際上呢,經過十幾二十年之後,我們再來看當初打孩子的效果,沒有一個是被打而“變好”的。學習差的,沒有一個考上大學的;調皮的,沒有從此變得乖巧懂事;偷家裡東西的,後來直接偷外面的東西了……

我其實一直都很奇怪,那些所謂的“我從小就被父母打,但現在也混得很好,而且,我還很感激父母,我們現在的關係也很好,我認為我的孩子也應該打”這樣的真實的人,我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也沒有遇到。為什麼總有人去支持“打孩子就是可以讓孩子好”呢?

現實生活中,我倒是認識幾個都是名牌大學畢業的父母,自己小時候並沒有被打,但現在自己卻覺得打孩子挺好的。我曾經聽一位爸爸跟我講,看到孩子不服管教,氣得他把自己的手都打紫了——他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女兒才三四歲大,我實在想不出三四的女孩兒做了什麼,讓他如此氣憤;我也不止一次地看到,很多父母在家裡打罵孩子,真的和孩子的所作所為,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很多父母一見到孩子,就會問:“今天在學校裡好好聽講了嗎”“有沒有在外面闖禍”“作業寫完了嗎”“能不能不要一回家就玩兒”“考試成績出來了嗎”……他們認為這是在關心孩子,在和孩子溝通。

實際上呢,在孩子看來,這就是在審問孩子。一旦被家長抓到了把柄——只要父母願意找,總會找出來的,然後呢,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一場毒打。

什麼是莫須有的罪名,家長打孩子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最可怕的是,家長打孩子不僅是天經地義的,而且還是打著“愛”的旗號,“為你好”的旗號進行,這才是最可惡的。

很多父母打孩子成為了習慣,成為了發洩對自己人生不滿的途徑。你會發現,越是在外面混得不好的父母,越是容易在家裡打孩子——這成為了他建立自己權威感、成就感、價值感的唯一途徑。

我經常說,打孩子的父母,是容易做的;不打孩子,而解決問題的父母,是很難做的。於前者,明知道不解決問題,還是要打孩子,其實是他能力缺失的表現。於是,就只能憑著“老子就是可以打兒子”的心理優勢,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相反,保持很好的親子關係,還可以幫助孩子解決問題,這是需要很高的智慧和很好的耐心,才可以做得到的。

那麼,問題來了,就是我們作為父母,無論我們的能力如何,我們捫心自問,你是不是想真正對孩子好。如果是的話,請努力做第二種父母。

如果不是的話,也不要再在家裡打孩子了,你可以去外面發洩自己的情緒,這樣至少你不會是一個失敗的父母。

這麼說吧,這樣的父母,你不去管孩子,反而是孩子的幸運。孩子沒有你管,一定可以成長得很好。

四、打死孩子的母親,其實也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

那個母親為防止鄰居們聽見孩子被打後的哭聲,她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巴。母親歸案後為自己的罪責“開脫”。她儘管承認自己打了孩子,但“只是打了兩下”,是“失手”。

打孩子的父母,其實都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那些為父母開脫的人,說父母打孩子是很無奈,最後導致悲劇是“失手”,其實父母也很可憐的人,但也都是混蛋!

父母打孩子的時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關。

他們其實一點兒也不是氣得發昏才打孩子的,而是先不斷肯定自己作為父母打孩子的合理性——請注意,是合理性,而不是合法性。因為就算父母再無知,也知道“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最古老的人類法則。那麼,你打了人,就要被打回去,這也是最公平的做法。

那麼,為什麼父母打孩子就是天經地義,而孩子如果還手就是大逆不道呢?他們太需要從文化上、傳統上去尋求支援了,你會發現父母越是承認和鼓吹強權的,其實就是為了他好欺負孩子尋找心理支持。

但是,現代文明社會,都已經是法制社會了。那麼,當父母在打孩子的時候,是知道這是“違法行為”的,尤其是父母開始習慣“暴打”孩子之後。否則的話,打孩子的時候,家長也不致于還要一邊恐嚇孩子“不許哭”“越哭打得越狠”“再哭就把你嘴巴封上”……

我有時候想,為什麼父母對待孩子的打罵行為,很像甚至超過了真正的綁匪對待人質呢?那是因為,父母打孩子的時候,也是一樣深知這件事違法的性質,僅此而已。

也就是說,這已經絕對是刑事犯罪了,父母此時的行為,就應該被國家機器強行阻止,並追究其責任。

五、手機弄丟了,孩子不敢回家,曾在雪地裡大哭。

我們要營造一個怎樣的家庭氛圍呢?

我是我們家屬院裡出的第一個大學生。我認為之所以都上的一樣的學校,而我的學習成績好的原因,正是家裡所營造的比較寬鬆的氛圍。簡單地說,我的父母從來都不管我的學習——請注意,我是因為不管而學習好的,而不是因為學習好而不管的。

我自己其實最知道,我是一個很懶不愛寫作業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是一個花大量時間每天看小說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的成績下降了,考得不好了,他們甚至都沒有注意到;後來考高中的時候,連老師也覺得我考不上最好的那所,父母卻認為我可以(實際上,我考的分數超過了整整40分)。

有人說,我這一路上都很幸運,其實是有一種必然。什麼必然呢,就是當我有任何學習上的不良情況的時候,我都沒有被打罵過——我想,只要其中一次被打,我也就有可能放棄了。

還有一個,就是家庭裡對待孩子犯錯的態度。我的母親,因為自己小時候很貧窮,一旦打壞了碗碟,都會被狠狠地懲罰。所以,在我們家,雖然也並不富裕,但是無論誰打破碗碟,都不會收到責駡和懲罰。甚至,別的孩子在我們家弄壞了我們家的東西,也都是一樣的態度。

於是,無論我們家搬到哪裡,都是那裡當之無愧的“最受孩子歡迎的家庭”。小時候,我們家的門是不關的,每到吃飯的時候,都會有好幾個鄰居的孩子來我們家吃飯,吃完了也不肯走,就願意在我們家呆著。後來我在廣州工作和生活,我的母親也來到了廣州,而我們的院子裡,又成為了社區裡孩子的天堂,每天都有很多孩子來玩兒。現在我們在北京,也同樣如此。而且,我母親無論在哪裡,都是“最受歡迎的老太太”,很多人都知道她,而不認識我。

一個家庭,給孩子多少的財富,佈置得多麼豪華,其實對於孩子並不重要。什麼是最好的家庭,我覺得,無論孩子受到了多麼大的委屈,遇到了多麼大的挫折,都願意回家——這樣的家,才是最好的家。

我經常在媒體上看到一些所謂的明星的家、名人的家、富豪的家,我怎麼看怎麼覺得是一個五星酒店,或者豪華的會所——總之,就是不像一個正常的家。我就想,真的住在裡面,你會放鬆嗎,你會隨意嗎,你會舒適嗎?

很多父母,把家理解為提供給孩子最好的條件,而忽略了家其實最重要的是人。

我們小時候,經常會去同學家裡玩兒。很快地,你就會發現,有的同學家裡大家很喜歡去,而有的同學家裡大家都不願意去。喜不喜歡去,最關鍵的因素不是誰家漂亮、豪華,而是誰家的家長更隨和、更親切——我相信,住在這個家裡的孩子,也是一樣的感受。

六、孩子的老師聽說出事的消息後,一度懊悔,說自己疏忽了,那時沒有親自找其母談談。鄰居也知道母親經常毒打孩子,孩子從此也算是解脫了。

有時候,我一聽到中國有“尊老愛幼”的傳統,就會頭皮發麻。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全社會一邊高喊著“一切為了孩子”,一邊對所有侵害孩子身心甚至生命的行為,卻視而不見。

是的,我不想去討論高深的理論,我就是想說一個問題:公眾對於孩子的態度。

先說社區吧,我們現在的很多人,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很多人都是生活在“社區”裡的。但是,我們每天生活的社區,卻是沒有給孩子提供公共身份的。

也就是說,孩子在社區裡,是基於“某個家庭”的孩子,他的活動如果沒有家長陪同,是很難有人敢於去和這個孩子交往的。家長對孩子的“保護”,反而導致了孩子就算遇到了很嚴重的傷害,也沒有人去“管閒事兒”的地步。

我們當然不能去指責那些鄰居,也不能去指責老師。但是,我們要反思這樣的社會環境是如何形成的,我們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做哪些的事情。

我們要保護兒童,不能停留在完善法律的階段。我們一定要考慮到現實的情況,就是“管人家的孩子,你老幾啊”這是幾乎所有中國人會有的想法。那麼,當老師、鄰居等人看到了有人在暴打孩子的時候,就要在保護孩子的同時,要報警,但也保護報警者。

其實,最關鍵的,則是對實施暴力的父母的懲罰。我覺得要真正地走到這一步,我們克服的,不是執法層面,而是輿論宣傳上的困難。

我的建議,是不是可以掀起一輪輪的宣傳,讓大家逐步認識到,“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就像“室內不允許抽煙”一樣,之前空喊了很多年,後來制定了罰款的處罰,而且報導了幾起典型的案例。雖然說,現在很多地方還有在室內抽煙的,但從總的趨勢上來看,已經逐漸成為社會共識了。

當然,“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會比“室內禁止吸煙”要複雜得多,難得多。但是,真的更值得去做,而且,要長期地去做。

七、喬喬說了聲:“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們和孩子分離的時候,最想和孩子說什麼?

如果是每天送孩子去上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每天和孩子互道晚安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上大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結婚成家了,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很遠的地方居住了,你會說什麼;甚至,你要和孩子永遠分離了,你又會說什麼?

我想,無論你會說什麼,你都不想你的孩子對你說: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不知道,這位“失手”把孩子打死的母親,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的懲罰。但是,當她被抓獲之後,還在為自己開脫,就從這樣一點來看,她並未由此深深懺悔。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句話在平時,每次母親打過孩子之後,孩子都會對媽媽這樣說。但是,我想這句話,能夠為看到這篇文章的父母,給予警示。

我們有時候,太在意自己對孩子的表達了,而沒有考慮到孩子接受我們表達時候的反應。而這,才是最重要的!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教育方式,我判斷的標準之一,就是如果為了達到某個目的,卻由此破壞了親子之間的關係,都不值得學習。

最後,我也想勸一些家長,當孩子對你的管教行為厭煩、抵觸、反抗的時候,千萬不要以“你現在恨我,以後會感激我”來搪塞。

實話實說,要對一個人好,不應該是自始自終都對他好嗎?我實在不理解,以破壞親子關係為代價的教育方式,家長卻真的會去做?!

以上的“七宗罪”,如果不分程度深淺的話,我覺得絕大多數家長都做過。但是,我真的希望,就算我們以後還會再去做的時候,至少會覺得這是不對的,應該漸漸杜絕。

和天下所有的父母,共勉!

作者簡介

白滔滔:童書媽媽聯合創始人。學機械、轉經濟,自學寫作進入媒體,歷經新週刊、南方報業,後創業從事數字出版。著及編著有《我手機》《十三億》《西方教育三千年》《西方童詩300首》等。喜歡鑽研教育思想,開發寫作課程,和讀書會家長孩子交流。同時,擔任北京中致兒童關愛基金會副理事長,致力鄉村幼師等專案。他還是每天穿得很酷去接送女兒的爸爸,是女兒小丸子眼中永不斷電的故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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