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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依法對李世鎔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怠忽職守案移送審查起訴

日前,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原黨組書記李世鎔(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怠忽職守罪一案, 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 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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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 依法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原黨組書記李世鎔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

2017年4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原黨組書記李世鎔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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