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繼續整治“四風”問題, 市紀委日前通報了3起近期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大通縣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 2007年11月至2017年5月, 大通縣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在聯合辦學(電大函授)、實施農牧民科技培訓專案中, 通過收取學費不入帳、虛報教師講課費、學員培訓數量等形式, 套取項目培訓經費共計441.87萬元, 該資金均未納入單位財務賬, 而是記入帳外賬, 設立“小金庫”。 該“小金庫”資金主要用於補充單位公務費支出和職工講課費、補助及福利等支出。
大通縣青林鄉柳林灘村黨支部書記李國海、村委會主任毛萬倉公款吃喝等問題。 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 李國海、毛萬倉以開會、聯繫專案、組織村民過節等名義用村集體資金、幫扶資金違規公款吃喝, 共計花費3.5萬元。 經查, 李國海、毛萬倉還存在違規套取享受“兩房”補助資金等問題。
湟中縣上五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冶德正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7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國慶日放假期間, 冶德正違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規定, 私自駕駛鎮政府公務車用於上下班、看望父母、與朋友吃飯以及個人其他用途。 2017年11月30日, 湟中縣紀委給予冶德正黨內警告處分。
通知強調, 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上述通報的三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 引以為戒, 切實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轉變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切實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監製 | 劉昌瑛、鄭嶸
責編 | 劉幸海
編輯 | 劉曉婧
來源 | 西寧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