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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西安升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至紅色

為應對本輪強霧霾過程, 我市自1月14日0時起, 已由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 落實更為嚴格的停工、停產、限產等污染減排措施。

但從空氣品質監測情況看, 整體污染仍處於重度至嚴重污染水準。 經省市環保、氣象領域專家綜合分析研判後認為:受西北氣流影響, 1月16日-17日我市擴散條件雖有所好轉, 但17日後我市將再次處於靜穩天氣狀況, 預測18日起我市重污染過程仍將持續, 部分時段或區域將有出現嚴重污染的可能, 並將持續至20日以後。

為保護公眾健康, 降低大氣污染強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稿)》規定, 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准, 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將我市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由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 從1月17日0時起執行Ⅰ級應急回應。 由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 組織落實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 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儘量避免戶外活動。

(二)幼稚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學校採取停課措施(高中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

(三)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應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四)環保、衛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 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五)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戶外大型活動, 通知並督導已經得到審批的單位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

(六)衛生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擴大全市接診範圍, 合理調整全市醫療救治力量,

向社會公佈第二梯隊醫院名單, 滿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的就醫需求。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一)公眾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 減少車輛原地怠速執行時間。

(二)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 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三)氣象部門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形勢, 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緩解空氣污染。

(四)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生產和使用。

(五)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採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端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六)交通、地鐵、城投等單位進一步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 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公安部門做好全市範圍內低速汽車, 建築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運輸等車輛的禁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措施;做好限行區域內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工作(詳見機動車限行通告)。

(二)建設、城管、市政、交通、水務、地鐵、城改部門按照各自職責, 督導全市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

(三)城管部門強化道路保潔措施, 採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模式,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掃保潔作業;在適當情況下增加沖洗易產生揚塵路段的頻次。

(四)交通部門對連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國道、省道等)每天至少濕掃3次, 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濕掃1次。

(五)各行業監管部門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揚塵物料堆場100%覆蓋, 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灑水頻次每日不少於3次。

(六)建設、市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大型商業建築、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作業。

(七)建設部門督導全市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地鐵所需混凝土攪拌及運輸正常進行)。

(八)對納入重污染天氣預警回應期間停產限產名單的企業和單位(《城市基本情況調查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方案編制大綱》涉及的工業點源、燃煤鍋爐、產業集群、散煤、移動源、揚塵源、生活VOCs排放等), 實施污染物減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18年1月16日

實施污染物減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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