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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聯合國憲章》裡沒有維和部隊!維和部隊的總司令又是誰?

首先《聯合國憲章》並沒有關於維和部隊的規定。 維和部隊是聯合國在解決地區衝突實踐中逐步發展起來的, 是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方面的一項創新。 維和部隊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的使者。 聯合國維和行動的主要目的是遏制衝突的擴大或防止衝突的再起, 並為衝突的最終政治解決爭取時間, 創造條件, 同時幫助在戰爭中受害的平民百姓。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是根據有關聯合國決議建立的一支跨國界的特種部隊, 成立於1956年蘇伊士危機之際。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總司令是聯合國秘書長。 部隊的人員由聯合國成員國自願提供。 維持和平部隊是由武裝部隊的分遣隊組成, 士兵可以配備輕型防禦性武器。 聯合國規定在執行國際維和任務時各國的軍隊著本國軍隊的制服, 佩帶本國的軍銜標誌, 左臂佩戴本國的國旗, 右臂佩戴聯合國旗。

為了方便識別維和部隊, 各國部隊均頭戴藍色的頭盔,因為藍色代表和平, 頭盔上有聯合國標誌和英文的UN。 久而久之大家都習慣性地稱維和部隊為“藍盔部隊”。

1998年10月29日,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對會員國向聯合國提供維和人員的最低年齡作了規定:會員國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的民事員警和觀察員的最低年齡應不小於25歲。

凡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人員, 必須被送到設於北歐四國的訓練中心接受特種訓練, 以熟悉維和部隊的職能、宗旨、任務和進行特種軍事訓練。

1992年4月, 中國正式第一支“藍盔”部隊是軍事工程大隊(赴柬埔寨執行任務)。

至今聯合國還沒有未公開過哪一國提供多少人參加哪些任務的詳細資料紀錄, 但是估計56年間有一百萬士兵或員警在聯合國的旗幟下戰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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