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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騎平衡車闖紅燈被撞擔主責 交警:不能上道路行駛

電動平衡車不僅是兒童日常玩具, 也成了部分人出行的代步工具。 1月3日晚, 一女子騎電動平衡車過馬路時, 與一輛小轎車相撞。 交警部門判定, 平衡車不能上道路行駛, 且騎行人闖紅燈違法, 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事故案例

騎平衡車闖紅燈女子被小轎車撞傷

1月3日晚上8點08分, 在北園大街與生產路交叉口, 女子楊某騎著一輛二輪電動平衡車由西向東過馬路。 平衡車行駛到道路中央護欄處時, 一輛黑色小轎車突然駛來, 將楊某撞倒在地。

記者從事發時路口的監控錄影中看到, 夜色中, 楊某騎著的電動平衡車輪轂閃著藍色亮光。

她一路沿北園大街非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至生產路交叉口。 當時前方正值紅燈, 多名行人在路口駐足等信號, 楊某卻繞過行人, 闖紅燈準備通過路口。

一輛計程車從楊某面前駛過後, 她見旁邊沒有來車, 便騎著平衡車前行。 行至道路中央護欄附近時, 一輛黑色轎車突然駛來, 準備由南向東右轉。 雙方意識到危險時, 都採取了緊急制動, 不過為時已晚。

最終, 平衡車撞到了小轎車的左前輪處, 又被緊急制動的小轎車向一旁撞出一小段距離, 楊某摔倒在地。

11日上午, 記者獲悉, 經天橋交警調查認定, 這起事故主要是楊某騎行二輪踏板電動平衡車未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闖紅燈)造成的, 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銷售火爆

成人和兒童都是用戶但不允許上道路行駛

平衡車體積小、易操作、易攜帶, 深得一些年輕人追捧。 搜索發現, 這種平衡車更成了不少少年兒童的日常玩具。 11日下午, 記者在某大型網購平臺搜索關鍵字“平衡車”, 在售的共有近200個品牌的2000多款產品。 價格為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 其中月銷量最高的達上萬輛。

點擊幾款銷量較高的產品發現, 產品介紹多有“3分鐘上手”“藍牙音響”“雲台相機”等賣點, 標注的時速和爬坡角度, 有的配有“城市交通擁堵、平衡車靈活代步”等行銷噱頭, 疑似暗指可上道路行駛。 搜索用戶評價發現, 不少家長買平衡車是給孩子當玩具。

然而, 記者從交警部門瞭解到, 由於平衡車完全是靠人體控制,

隨意性較大, 當遇有坑窪、顛簸, 身體失去平衡時, 很容易人仰馬翻, 加之沒有刹車系統, 一旦速度過快, 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同時, 這種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旱冰鞋等情況相似, 既不屬於機動車範疇, 也不屬於非機動車範疇, 也就是說, 不屬於交通工具。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因此, 目前電動平衡車並沒有路權, 不能上非機動車道行駛, 更不能走機動車道, 而只能在封閉的社區道路、室內場館等地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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