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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30餘年 國務院批復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璐)1月6日,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 國務院近日批復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設立30餘年後, 被稱為“二線”的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將成為歷史。

撤銷後將加強粵港邊界一線管控

批復稱, 為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一體化發展, 結合特區建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使命新任務, 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批復稱“你省(廣東省)和深圳市要認真做好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相關工作, 並以此為契機, 實施深圳全市域統一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 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佈局, 完善交通基礎設施, 推進節約集約用地, 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有序提升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水準, 實現更高品質的城市化, 為新時期超大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營積累經驗、當好示範。

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後, 要進一步加強粵港邊界一線管控, 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確保粵港邊界持續穩定。 ”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 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有利於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一體化發展, 經濟發展會更開放。 這說明了十九大之後堅持改革開放的決心, 未來我國的開放程度會越來越大, 這也是國家經濟發展自信的表現。

“二線”沿線全部設有鐵絲網

據南方網報導, 1980年8月26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頒佈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正式宣告成立。 1981年7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批轉《廣東、福建兩省和經濟特區工作會議紀要》中明確:“海關對特區進口貨物、物品,

要給予特殊的關稅優惠。 特區與非特區的分界線進行了嚴格的管理控制後, 凡經批准進口供特區使用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 除煙、酒按最低稅率減半徵稅, 少量物品照章徵稅外, 其他均免征關稅。 特區運往內地的貨物、物品, 應按一般進口的規定徵稅”。 根據這一精神, 國務院開始醞釀設立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即人們俗稱的“二線”)。 1983年開始臨時啟用鹽田坳、背仔角2個檢查站。 1986年全面實施對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依法管理。

據媒體報導, 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全長126公里, 沿線全部設有鐵絲網, 整個管理線共有163個武警執勤崗樓, 設有10個檢查站。 隨著深圳經濟特區快速發展和形勢變化, 深圳特區管理線的存在也開始受到質疑。

2003年, 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 原深圳市委書記厲有為委員提出, 隨著歷史的發展, 深圳特區管理線已經喪失存在的必要性, 並成為深圳繼續向前發展的羈絆, 建議撤銷。

雖然這條管理線在歷史上發揮了巨大作用, 但為了維護這條管理線, 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建檢查站超過10多億元;深圳每年僅支出日常維護費用就達760萬元;因為取消進入特區汽車的收費, 深圳市每年補助1500萬元, 每年全部開支高達幾千萬元。

“進口特區的物品不存在免關稅問題, 特區內外政策基本一致。 因此, 特區管理線存在的實際意義已不復存在。 ” 厲有為當時就指出, 由此造成的交通堵塞且不說, 單把一個城市用100多公里的鐵絲網截斷, 實在是給城市發展帶來很大阻礙。

2010年,國務院批復同意將深圳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將寶安、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並明確“暫時保留現有的特區管理線,不再新設”。

雖然特區範圍擴大至深圳全市,但是市民往返原特區內外還要“過關”,造成交通擁堵等種種不便。據深圳特區報報導,2013年深圳已就撤銷原特區管理線請示國務院。

2010年,國務院批復同意將深圳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將寶安、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並明確“暫時保留現有的特區管理線,不再新設”。

雖然特區範圍擴大至深圳全市,但是市民往返原特區內外還要“過關”,造成交通擁堵等種種不便。據深圳特區報報導,2013年深圳已就撤銷原特區管理線請示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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