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 五河縣迎來今年的首場降雪。 頂著風雪, 五河縣監察委員會委員趙寒亞與五河縣公安局的同志辦理完交接手續, 隨後鐘蘭喜被押送進五河縣看守所,
2017年10月31日, 因涉嫌嚴重違紀, 五河縣原監察局對非中共黨員的鐘蘭喜進行立案調查, 並對其採取“兩指”措施。 隨著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在我省全面推開, 2017年12月10日, 五河縣監察委員會在全省率先掛牌成立, 實現了對全縣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此時, 鐘蘭喜案件調查進度剛剛過半, 該案也轉由新成立的五河縣監委辦理。
“必須保證整個辦案過程的規範性和證據鏈的完整性,
“調查人員邊學邊幹, 嚴格履行監委談話、訊問、查詢等調查措施的報批程式, 在檢察院轉隸人員的指導下, 探索制定了監委履職的工作流程, 同時還創制了詢問通知書、證人權利義務告知書、訊問通知書、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提取證據通知書等, 現在這些都成了我們辦案的‘規範性檔’。 ”趙寒亞說。
在不斷磨合及充分溝通的基礎上, 趙寒亞結合辦案人員的各自所長, 分設了外調、談話等多個調查小組。
“違法違紀必須嚴懲。 ”去年12月29日, 五河縣監委召開委務會, 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 研究決定給予鐘蘭喜開除公職處分。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尚未通過全國人大審議, 在如何操辦移送方面, 五河縣監委邀請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提前介入, 並反復進行商討, 最終決定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有關規定,
“我們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 立即展開案件審查工作, 1月4日, 我們已經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應當享有的‘有權委託辯護人’權利, 並就案件事實部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訊問, 下一步將依法提起公訴。 ”五河縣檢察院檢察長柳家林說。
此案是我省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後首例移交司法機關的案件。 案件順利完成監察程式, 為推進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鑒的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