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喜 報
金城江區檢察院
斬獲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評選活動兩項佳績!!
近日
我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覃克勤承辦的唐某某、韋某某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 向河池市宜州區某單位發出的《加強對幹部生活作風的監督制約等工作的檢察建議書》獲評全市“優秀檢察建議書”, 以及林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獲評全市“優秀偵查活動監督案件”。
案情回顧一
唐某某以妻子已無生育能力,
我院檢察官辦理唐某某涉嫌猥褻兒童案過程中, 經審查案件事實及證據材料, 認定唐某某雖有猥褻情節, 但其犯罪情節顯著輕微, 尚不構成犯罪, 因此不批准逮捕。 但唐某某作為國家幹部, 喪失理想信念、道德敗壞、行為不檢,
案情回顧二
廣西相關部門在對柳州市三江縣某某食品零售批發部銷售的紅豆餅、綠豆餅進行抽樣檢驗時, 發現該食品含有國家相關法規規定不允許添加的富馬酸二甲酯成分, 經調查, 上述食品屬於河池市某食品加工廠生產, 後相關部門將該案移交河池市金城江區藥監局查處。
區藥監局在查出後認為:該食品加工廠廠長林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
該案移送本地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公安機關審查後,以林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請金城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我院辦案檢察官結合正在開展的“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經認真細緻審查案件材料,認為林某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理由如下:
首先,檢察官在審查案件事實中發現,富馬酸二甲酯是一種特殊的食品添加劑,一般人對這種有毒物質沒有認識,林某某在生產含有該物質的食品後,將該食品拿去河池市產品品質檢驗所進行檢驗,由於檢驗所不具備針對富馬酸二甲酯的檢驗資質及相關設備,在檢驗中沒有檢驗出食品中含有該物質,導致該食品檢驗合格,並上市銷售。
其次,林某某生產銷售含有該添加劑共40箱食品被檢測出問題時,該批食品還沒有流入市場銷售就全部被扣押和召回,且林某某沒有前科劣跡,從結果看其主觀惡性不大,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較小。
因此,我院認定林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不成立,通過立案監督程式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檢察機關積極履行立案監督職責,依法督促公安機關及時查處犯罪案件,監督公安機關撤銷不當立案,確保不放縱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
通過辦理上述兩起案件,一方面給人民群眾有所交待,有效加強對幹部生活作風的監督制約;另一方面充分體現保障人權的原則,將監督落到實處,進一步提高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案件的品質。
金城江區人民檢察院今後將繼續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堅持以強化監督為重點,進一步樹立爭先創優意識、品質意識和精品意識,積極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創造新佳績。
文字:韋貝貝
編輯:覃雲 韋貝貝
審核:馬曉晨
該案移送本地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公安機關審查後,以林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請金城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我院辦案檢察官結合正在開展的“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經認真細緻審查案件材料,認為林某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理由如下:
首先,檢察官在審查案件事實中發現,富馬酸二甲酯是一種特殊的食品添加劑,一般人對這種有毒物質沒有認識,林某某在生產含有該物質的食品後,將該食品拿去河池市產品品質檢驗所進行檢驗,由於檢驗所不具備針對富馬酸二甲酯的檢驗資質及相關設備,在檢驗中沒有檢驗出食品中含有該物質,導致該食品檢驗合格,並上市銷售。
其次,林某某生產銷售含有該添加劑共40箱食品被檢測出問題時,該批食品還沒有流入市場銷售就全部被扣押和召回,且林某某沒有前科劣跡,從結果看其主觀惡性不大,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較小。
因此,我院認定林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不成立,通過立案監督程式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檢察機關積極履行立案監督職責,依法督促公安機關及時查處犯罪案件,監督公安機關撤銷不當立案,確保不放縱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
通過辦理上述兩起案件,一方面給人民群眾有所交待,有效加強對幹部生活作風的監督制約;另一方面充分體現保障人權的原則,將監督落到實處,進一步提高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案件的品質。
金城江區人民檢察院今後將繼續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堅持以強化監督為重點,進一步樹立爭先創優意識、品質意識和精品意識,積極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創造新佳績。
文字:韋貝貝
編輯:覃雲 韋貝貝
審核:馬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