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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剖析:男人在什麼情況下會一直愛到底?

文 | 婚姻諮詢專家 高杏 (微信號zuoyou0114)

源 | 微信公眾號:佐佑婚姻諮詢(shzuoyou)

背景:老公葉先生(30歲)從農村出來, 所學專業是國畫, 當過兵, 退伍後經家裡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妻子,

目前國企單位, 小有成就, 是個小領導, 處於事業的上升期。 是家裡的主心骨, 非常愛兒子, 脾氣不錯, 被評為顧家的好男人。

妻子朱女士(30歲), 從小家庭條件好, 父親人脈關係廣泛, 人生諸事順利居多, 性格獨立, 理性, 畢業後進入父親安排的事業單位, 雖家庭條件好, 並不嬌氣, 按部就班生活, 做好工作, 照顧丈夫和孩子, 接受平淡的生活。

在丈夫毫無徵兆提出離婚前, 兩人無明顯矛盾, 甚至一家三口剛出去旅遊回來沒多久, 一切看起來很正常, 也沒有發現丈夫出軌的跡象。 這突如其來的打擊對朱女士來說無法接受, 她一直問為什麼?發生了什麼?一向情緒較穩定的她, 扛不住了, 焦慮和失眠讓她很快瘦了十斤,

她用自己的方式嘗試說服丈夫放下離婚的想法, 為兒子著想, 丈夫完全聽不進去, 且威脅要搬出去住。 在這種情況下, 朱女士找到了我們, 希望可以幫助她弄明白發生了什麼, 挽回老公。

諮詢結果:丈夫在2個多月後決定搬回家, 第4個月元旦節正式搬回家, 跟妻子和好, 妻子憂慮回歸後是否能幸福的生活下去, 修復諮詢沒有做, 半年後丈夫有反復的跡象, 瞭解到回歸後一切都很好, 但是遇到了不順利的事情, 丈夫有點憂鬱脾氣暴躁的情況, 妻子有了上次的經驗, 妻子擔心出現上次離家的情況, 預約了做了20天鞏固諮詢, 後再無諮詢。

諮詢要點:找到丈夫堅決離婚的原因, 分析以往婚姻中的問題(隱藏的問題), 化解問題,

找到胡蘿蔔和大棒恰到好處運用的方法。 通過諮詢師的方法跟朱女士的丈夫通上了電話:自述從有離婚想法到堅定提出離婚的“心路歷程”

1、 一開始跟結婚, 跟妻子沒有愛的感覺, 當時覺得家裡人介紹, 確實是個適合結婚的物件, 就結了。

2、 婚後很快有了孩子, 兩人還未建立感情基礎, 又陷入孩子、菜米油鹽等現實生活中, 一地雞毛。

3、 兩人性格差異巨大, 葉先生感性, 喜歡藝術, 注重精神生活, 妻子朱女士理工女生, 理性, 對丈夫的興趣愛好無法理解。

葉先生總結說:隨著他事業與生活穩定後才有時間和精力來關注自己的感受, 越來越覺得過得並不幸福, 妻子跟自己不合適, 自己情感方面的需要得不到滿足, 越覺得自己為家人(雙方的父母,

為孩子等)付出太多, 內心有委屈。 (分析:當年的葉先生低微, 現在他事業有成, 不願意再委屈自己, 像尋求自的幸福和價值, 重新開始人生, 自然家庭成了阻礙)

從想離婚到付諸行動, 這是個漫長的過程, 首先他需要先放下對父母、面子、妻子甚至工作未來, 最後是孩子。

當他最後心裡能過了放下孩子這關, 他內心已決絕, 一向愛孩子的他, 會表現出冷漠和絕情, 他內心的想法是:以前都是在為別人活, 從現在開始要為自己而活, 無人無事可以阻止我對新生活的嚮往, 父母、婚姻、孩子、工作、世俗都不行。

葉先生從第一次跟妻子提出離婚, 態度就非常堅決, 不留後路, 但同意給妻子一個月的時間接受。

妻子朱女士一直都希望知道為什麼要離婚, 丈夫給的答案始終很抽象, 都是生活中的一些瑣碎的矛盾, 在妻子看來都不足以達到要離婚的程度。 妻子懷疑丈夫是否有了外遇, 後經過她瞭解, 丈夫確實無出軌。

葉先生為了讓妻子順利接受離婚, 採取的方式是:

(故意冷暴力,完全遮罩妻子,不給任何回應),對孩子只做該做的事情,對孩子態度冷淡,對於這點他認為“為孩子提前適應沒有父親的狀態”,此處讓朱女士非常憤怒,不能理解,擔心兒子受傷害。

妻子(朱女士)的應對:認清自己和丈夫的我問題,丈夫需要一個感性的妻子,支持丈夫的藝術興趣,如畫畫、攝影,而不僅僅是物質上的照顧和一成不變的生活。

更多關注丈夫,人(接手做早餐,以前都是丈夫做,堅持為他洗衣服,表達自己的感情,甚至個他送吃的等),但是丈夫一概不接受,表現得很冷漠和反感。

朱女士疑惑的地方:情感上對丈夫的好,他不肯接受,但理所當然的享受物質上的照顧,如(車子是女方父親買的,他繼續開著,女方父母支持買的房子,丈夫繼續拿著房租),隔三差五的丈夫找妻子拿錢做投資,穿著妻子洗熨燙的衣服也很自然,他到底是什麼個意思呢?

朱女士當然很憤怒,但這位妻子說先不管他的問題了,我先做好我自己的,堅持做正確的事情,我也沒有什麼遺憾。

焦灼、僵持的狀態:持續了20多天,丈夫似乎看不到妻子要接受離婚的希望(反而更堅定維持婚姻),他的冷漠沒有嚇住妻子,他意識到採取下一步行動:

直接通知妻子,搬出去住(果然趁妻子不在家時,簡單收拾衣物,搬走),不再去岳父母家吃飯(平時每週會去兩次),朱女士發現後感到無助和憤怒,沒想到丈夫的態度這樣絕情,情緒過去後,她希望丈夫能搬回來。

調整方案後,妻子還是做自己能做,但同時她用合理的方式取回了車,接送兒子。過去從不管錢的她加強了對錢的掌控,畢竟丈夫現在取錢投資不再跟她商量以及告知用處。慢慢的雙方父母都知道了此事,朱女士沒有阻止他們的參與,他們都不同意離婚,婆婆很快住到了家裡來,丈夫回來幾次後,對婆婆說了很絕情的話,婆婆默默流淚,不久朱女士送婆婆回去,朱女士的父母來勸說,葉先生也毫不給面子,不歡而散。她明白不論是婆婆還是自己的父母都無法勸說他回心轉意,但是雙方方家裡人的參與,讓丈夫的離婚之路不那麼順利,讓他知道這事情沒有他想的那麼容易。

凡此總總,妻子想了很多,她承認自己過去對丈夫的好是表面的,她沒有談過戀愛,只是認為丈夫適合結婚,從未想過愛不愛的問題,理所當然認為過日子就是平淡的菜米油鹽,既不關注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更沒有好好去真正瞭解丈夫的想法和需要,夫妻兩個人沒有真正的親密關係,丈夫沒有外遇卻這麼積極的尋求離婚,一定過得不快樂,自己呢,其實也不是真的快樂,我們的所謂幸福是別人看起來的幸福,她想改變。

她仍然盡自己做妻子的本分,對他好,不同的是,她不再帶著自己強烈的期望,不再帶著討好去做,她不再恐懼離婚。這讓她掌握了使用了“大棒”的時機,不該妥協的時候,她強硬起來,不再糾結離婚或者不離婚,要求丈夫做他本分該做的事情,至於離婚可以談。

1、 照顧孩子,這跟離婚與否不衝突。

2、 錢的問題(之前父母支持的錢拿出來還掉)

3、 處理房產問題(父母出錢買,先賣掉處理好)

等著一切處理完,可以去談離婚的事情,一開始丈夫要求先離婚,再處理,後看妻子態度堅決,丈夫不再主動提離婚的事情。

十幾天後,丈夫經常回來看孩子,偶爾帶著孩子出去玩,大概20多天后丈夫說決定搬回家,詢問朱女士是否可以,朱女士表示他是否真的考慮好,希望再等等,商量元旦前如果彼此都願意繼續婚姻,就和好。

當然最後丈夫回來了,他說確實看到了妻子的變化,其他的不願多說。

諮詢師總結:從丈夫葉先生的種種表現啦看,當初他確實沒想個自己留後路,跟雙方父母撕破了臉皮,可見離婚決心之大,甚至他說過可以放棄工作,放棄一切,離開生活的城市,不惜代價的離婚。

而現實是:他放不下工作,成就,錢,已經擁有的安逸生活,放得下的是妻子、家庭、孩子。他高估了自己的決心和勇氣,低估了他所擁有的生活對他的禁錮,真的做到放下一切的勇氣他沒有,當然對於這個家庭來說這是幸運。說明他對自己的認識不夠,他並沒有他想的那麼灑脫不羈,只看重詩和遠方,婚姻就是責任和現實。

他選擇了回歸,一番折騰後,歸於平靜。不知道他們兩位內心是否真的能平靜。

當然,妻子朱女士一直在做家庭中的盡職盡責,願意一直接納葉先生是丈夫能選擇回頭的基礎。

諮詢師寄語:葉先生與朱女士相識于微時,沒有更多的擇偶空間,把自己的選擇權利交給了父母去決定他的人生大事,被動接受了她(不是出於感情和愛)

面對家庭條件比自己好很多的妻子,一方面享受這各方的照顧,另一方面卻抗拒順便而來的不自由(不得不放棄很多自己的想法),這種自卑在他彼時都放在心裡,雖然他清楚岳父母對自己不錯,他認為自己也付出了自尊和委屈去順從他們一家人,內心的委屈隨著他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現獲得認可和權利甚至錢後,空間的被放大,過去的怨氣再無法憋住。

這些代價是在他事業穩定後,不願再支付的,他渴望擺脫一切壓抑他的人、事情。婚姻成為他想擺脫過去的犧牲品。

他希望重新選擇:今時今日的他擁有了去獲取喜歡的女性的能力,他希望由他掌控生活,過上完全不同的日子。

你可以說葉先生的現實和自私,卻也能體會他的無奈、可憐。

一個不是自己選擇的妻子,精神上無法契合的妻子,看起來是這樣。事實呢?

當年,這就是他當時最好的選擇,至少,當時她就是那個最適合的人,沒有那個時候的選擇的又何來今日的他呢?父母是藉口,選擇權是他交出去,這仍然是他的選擇,做為成年人應該為選擇負責,今天發現了問題,更不應該用離婚逃避,就像房子某個地方壞了,就一定要拆掉重新建嗎?難道首先不是努力找到問題,然後修葺嗎?

所以,希望葉先生去看積極面,為自己負責,真正的愛是:“我選擇愛你”

不是因為你多麼美麗,不是因為你的性格多麼溫柔,不是因為你多麼有才華。

你不夠美麗,不夠溫柔,不年輕了,我仍然選擇“愛你”

因為這是我的選擇。

我們從中案例獲得:

1、 男人的不滿很少表達出來,能說出來的通常都不是重點,所以當他指責你不會打扮,太哆嗦或表現出冷淡、不耐煩、不配合等都是煙霧彈,真正的問題是,他覺得不被妻子理解,需求不被滿足,或已受傷,也許開始他真的願意為了家庭付出,他認為這是男人理所當然做的事情,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心越來越空,他內心的平衡被打破,因為他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平凡的人,他也有需求。男人發現這個問題後,用自己的方式去抗爭溝通和努力,比如,妻子脾氣暴躁,丈夫提出買書讓妻子看,讓她改變和成長,妻子身材變形,丈夫為妻子制定減肥計畫,妻子對丈夫家人不好,丈夫努力跟妻子溝通,當然這一切都失敗了,因為丈夫單方面的心理活動,不細心的妻子常常無法覺察,並明白這是丈夫為婚姻做的努力,更不知道丈夫內心的需要和痛苦。

2、 他默默的努力(忍讓,方法、期望),一旦得不到相應的回應,看不到妻子的改變,他們會認為自己已經努力過了,產生巨大的挫敗和沮喪,他們會為一切他不滿的事情和人貼上標籤,認定那就是事實,並且疊加受傷的感覺,最後把一切歸咎於“別人”的問題,通常指妻子,總結為:她不可能改變了,婚姻無希望了,自己不能在這裡獲得幸福,尤其展望未來幾十年都在這種婚姻中生活,陷入無盡的負面情緒中。而這些負面情緒又進一步加深現存婚姻的問題,他們變得消極,被動,麻木,直到遮罩自我情感。

3、 這時候,妻子如果正好採取了不正確的方式來處理或忽視問題,甚至因為外界的刺激到位(如小三、或突然發現自己有機會獲得想要的生活),隱蔽的問題就會劇烈爆發出來,促成男人做出最後的決定“離婚”

第二階段:分為兩種類型的妻子,第一類型的妻子全程不知發生了什麼,自認為一切如常,沒有覺察到丈夫的不滿和改變,危機意識不強,她對丈夫對於家庭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剛結婚不久的印象,更多的精力理所當然的放在了孩子或者工作中,漸漸忽視了丈夫,被事情被時間推動著過日子,談不上很幸福,但是有房有車有孩子有老公,生活基本按照自己的意願過,看起來還不錯。卻不知丈夫心裡暗流湧動,出了問題,才驚覺眼前這個男人似乎完全變了,變成了一個陌生人,原本以為圓滿的生活瞬間被擊碎,這種衝擊可想而知,妻子的第一反應都是問,到底發生了什麼?

第二類型的妻子,在第二階段中,是在吵鬧和彼此的傷害中走向滅亡,一步步加深婚姻的矛盾,妻子從頭到尾都知道發生了什麼,看著婚姻走向深淵,卻找不到解決的方法,婚姻中的痛苦,關係破裂的撕裂感由妻子與丈夫一起承受,疲憊過後他們雙方回避問題,漸漸不再爭吵,壓抑自己的情感,找到新的平衡冷淡過日子,直到一方在外面有了新的感情,平衡被再次打破。

所以,這兩種情況下,丈夫提出離婚所受到的衝擊和內在體驗是不一樣的,同樣的是被離婚,帶給妻子一方的痛之深,徹底打擊了一個女人的自尊及對於未來的希望,她們變得開始懷疑自己,陷入無價值感中,陷入憤怒中,還有恐懼。這大概是男人無法真正體會的。

婚姻是否可以挽回:決定因素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本身婚姻品質(主要是兩人的感情基礎)

2、 婚姻的現實連接面(如事業、孩子、父母、財產、名譽面子、政治等現實層面連接的廣度與深度情況)

3、 妻子(丈夫),這個角色本身的人品與良心(素質)

我們可以看見,此案中的第二個因素突出,而第一個因素是基礎,第三個因素占的比例相對來說較少。

>>>>>更多內容,請關注公眾號:佐佑婚姻諮詢(shzuoyou)

(故意冷暴力,完全遮罩妻子,不給任何回應),對孩子只做該做的事情,對孩子態度冷淡,對於這點他認為“為孩子提前適應沒有父親的狀態”,此處讓朱女士非常憤怒,不能理解,擔心兒子受傷害。

妻子(朱女士)的應對:認清自己和丈夫的我問題,丈夫需要一個感性的妻子,支持丈夫的藝術興趣,如畫畫、攝影,而不僅僅是物質上的照顧和一成不變的生活。

更多關注丈夫,人(接手做早餐,以前都是丈夫做,堅持為他洗衣服,表達自己的感情,甚至個他送吃的等),但是丈夫一概不接受,表現得很冷漠和反感。

朱女士疑惑的地方:情感上對丈夫的好,他不肯接受,但理所當然的享受物質上的照顧,如(車子是女方父親買的,他繼續開著,女方父母支持買的房子,丈夫繼續拿著房租),隔三差五的丈夫找妻子拿錢做投資,穿著妻子洗熨燙的衣服也很自然,他到底是什麼個意思呢?

朱女士當然很憤怒,但這位妻子說先不管他的問題了,我先做好我自己的,堅持做正確的事情,我也沒有什麼遺憾。

焦灼、僵持的狀態:持續了20多天,丈夫似乎看不到妻子要接受離婚的希望(反而更堅定維持婚姻),他的冷漠沒有嚇住妻子,他意識到採取下一步行動:

直接通知妻子,搬出去住(果然趁妻子不在家時,簡單收拾衣物,搬走),不再去岳父母家吃飯(平時每週會去兩次),朱女士發現後感到無助和憤怒,沒想到丈夫的態度這樣絕情,情緒過去後,她希望丈夫能搬回來。

調整方案後,妻子還是做自己能做,但同時她用合理的方式取回了車,接送兒子。過去從不管錢的她加強了對錢的掌控,畢竟丈夫現在取錢投資不再跟她商量以及告知用處。慢慢的雙方父母都知道了此事,朱女士沒有阻止他們的參與,他們都不同意離婚,婆婆很快住到了家裡來,丈夫回來幾次後,對婆婆說了很絕情的話,婆婆默默流淚,不久朱女士送婆婆回去,朱女士的父母來勸說,葉先生也毫不給面子,不歡而散。她明白不論是婆婆還是自己的父母都無法勸說他回心轉意,但是雙方方家裡人的參與,讓丈夫的離婚之路不那麼順利,讓他知道這事情沒有他想的那麼容易。

凡此總總,妻子想了很多,她承認自己過去對丈夫的好是表面的,她沒有談過戀愛,只是認為丈夫適合結婚,從未想過愛不愛的問題,理所當然認為過日子就是平淡的菜米油鹽,既不關注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更沒有好好去真正瞭解丈夫的想法和需要,夫妻兩個人沒有真正的親密關係,丈夫沒有外遇卻這麼積極的尋求離婚,一定過得不快樂,自己呢,其實也不是真的快樂,我們的所謂幸福是別人看起來的幸福,她想改變。

她仍然盡自己做妻子的本分,對他好,不同的是,她不再帶著自己強烈的期望,不再帶著討好去做,她不再恐懼離婚。這讓她掌握了使用了“大棒”的時機,不該妥協的時候,她強硬起來,不再糾結離婚或者不離婚,要求丈夫做他本分該做的事情,至於離婚可以談。

1、 照顧孩子,這跟離婚與否不衝突。

2、 錢的問題(之前父母支持的錢拿出來還掉)

3、 處理房產問題(父母出錢買,先賣掉處理好)

等著一切處理完,可以去談離婚的事情,一開始丈夫要求先離婚,再處理,後看妻子態度堅決,丈夫不再主動提離婚的事情。

十幾天後,丈夫經常回來看孩子,偶爾帶著孩子出去玩,大概20多天后丈夫說決定搬回家,詢問朱女士是否可以,朱女士表示他是否真的考慮好,希望再等等,商量元旦前如果彼此都願意繼續婚姻,就和好。

當然最後丈夫回來了,他說確實看到了妻子的變化,其他的不願多說。

諮詢師總結:從丈夫葉先生的種種表現啦看,當初他確實沒想個自己留後路,跟雙方父母撕破了臉皮,可見離婚決心之大,甚至他說過可以放棄工作,放棄一切,離開生活的城市,不惜代價的離婚。

而現實是:他放不下工作,成就,錢,已經擁有的安逸生活,放得下的是妻子、家庭、孩子。他高估了自己的決心和勇氣,低估了他所擁有的生活對他的禁錮,真的做到放下一切的勇氣他沒有,當然對於這個家庭來說這是幸運。說明他對自己的認識不夠,他並沒有他想的那麼灑脫不羈,只看重詩和遠方,婚姻就是責任和現實。

他選擇了回歸,一番折騰後,歸於平靜。不知道他們兩位內心是否真的能平靜。

當然,妻子朱女士一直在做家庭中的盡職盡責,願意一直接納葉先生是丈夫能選擇回頭的基礎。

諮詢師寄語:葉先生與朱女士相識于微時,沒有更多的擇偶空間,把自己的選擇權利交給了父母去決定他的人生大事,被動接受了她(不是出於感情和愛)

面對家庭條件比自己好很多的妻子,一方面享受這各方的照顧,另一方面卻抗拒順便而來的不自由(不得不放棄很多自己的想法),這種自卑在他彼時都放在心裡,雖然他清楚岳父母對自己不錯,他認為自己也付出了自尊和委屈去順從他們一家人,內心的委屈隨著他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現獲得認可和權利甚至錢後,空間的被放大,過去的怨氣再無法憋住。

這些代價是在他事業穩定後,不願再支付的,他渴望擺脫一切壓抑他的人、事情。婚姻成為他想擺脫過去的犧牲品。

他希望重新選擇:今時今日的他擁有了去獲取喜歡的女性的能力,他希望由他掌控生活,過上完全不同的日子。

你可以說葉先生的現實和自私,卻也能體會他的無奈、可憐。

一個不是自己選擇的妻子,精神上無法契合的妻子,看起來是這樣。事實呢?

當年,這就是他當時最好的選擇,至少,當時她就是那個最適合的人,沒有那個時候的選擇的又何來今日的他呢?父母是藉口,選擇權是他交出去,這仍然是他的選擇,做為成年人應該為選擇負責,今天發現了問題,更不應該用離婚逃避,就像房子某個地方壞了,就一定要拆掉重新建嗎?難道首先不是努力找到問題,然後修葺嗎?

所以,希望葉先生去看積極面,為自己負責,真正的愛是:“我選擇愛你”

不是因為你多麼美麗,不是因為你的性格多麼溫柔,不是因為你多麼有才華。

你不夠美麗,不夠溫柔,不年輕了,我仍然選擇“愛你”

因為這是我的選擇。

我們從中案例獲得:

1、 男人的不滿很少表達出來,能說出來的通常都不是重點,所以當他指責你不會打扮,太哆嗦或表現出冷淡、不耐煩、不配合等都是煙霧彈,真正的問題是,他覺得不被妻子理解,需求不被滿足,或已受傷,也許開始他真的願意為了家庭付出,他認為這是男人理所當然做的事情,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心越來越空,他內心的平衡被打破,因為他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平凡的人,他也有需求。男人發現這個問題後,用自己的方式去抗爭溝通和努力,比如,妻子脾氣暴躁,丈夫提出買書讓妻子看,讓她改變和成長,妻子身材變形,丈夫為妻子制定減肥計畫,妻子對丈夫家人不好,丈夫努力跟妻子溝通,當然這一切都失敗了,因為丈夫單方面的心理活動,不細心的妻子常常無法覺察,並明白這是丈夫為婚姻做的努力,更不知道丈夫內心的需要和痛苦。

2、 他默默的努力(忍讓,方法、期望),一旦得不到相應的回應,看不到妻子的改變,他們會認為自己已經努力過了,產生巨大的挫敗和沮喪,他們會為一切他不滿的事情和人貼上標籤,認定那就是事實,並且疊加受傷的感覺,最後把一切歸咎於“別人”的問題,通常指妻子,總結為:她不可能改變了,婚姻無希望了,自己不能在這裡獲得幸福,尤其展望未來幾十年都在這種婚姻中生活,陷入無盡的負面情緒中。而這些負面情緒又進一步加深現存婚姻的問題,他們變得消極,被動,麻木,直到遮罩自我情感。

3、 這時候,妻子如果正好採取了不正確的方式來處理或忽視問題,甚至因為外界的刺激到位(如小三、或突然發現自己有機會獲得想要的生活),隱蔽的問題就會劇烈爆發出來,促成男人做出最後的決定“離婚”

第二階段:分為兩種類型的妻子,第一類型的妻子全程不知發生了什麼,自認為一切如常,沒有覺察到丈夫的不滿和改變,危機意識不強,她對丈夫對於家庭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剛結婚不久的印象,更多的精力理所當然的放在了孩子或者工作中,漸漸忽視了丈夫,被事情被時間推動著過日子,談不上很幸福,但是有房有車有孩子有老公,生活基本按照自己的意願過,看起來還不錯。卻不知丈夫心裡暗流湧動,出了問題,才驚覺眼前這個男人似乎完全變了,變成了一個陌生人,原本以為圓滿的生活瞬間被擊碎,這種衝擊可想而知,妻子的第一反應都是問,到底發生了什麼?

第二類型的妻子,在第二階段中,是在吵鬧和彼此的傷害中走向滅亡,一步步加深婚姻的矛盾,妻子從頭到尾都知道發生了什麼,看著婚姻走向深淵,卻找不到解決的方法,婚姻中的痛苦,關係破裂的撕裂感由妻子與丈夫一起承受,疲憊過後他們雙方回避問題,漸漸不再爭吵,壓抑自己的情感,找到新的平衡冷淡過日子,直到一方在外面有了新的感情,平衡被再次打破。

所以,這兩種情況下,丈夫提出離婚所受到的衝擊和內在體驗是不一樣的,同樣的是被離婚,帶給妻子一方的痛之深,徹底打擊了一個女人的自尊及對於未來的希望,她們變得開始懷疑自己,陷入無價值感中,陷入憤怒中,還有恐懼。這大概是男人無法真正體會的。

婚姻是否可以挽回:決定因素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本身婚姻品質(主要是兩人的感情基礎)

2、 婚姻的現實連接面(如事業、孩子、父母、財產、名譽面子、政治等現實層面連接的廣度與深度情況)

3、 妻子(丈夫),這個角色本身的人品與良心(素質)

我們可以看見,此案中的第二個因素突出,而第一個因素是基礎,第三個因素占的比例相對來說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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