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網訊 “涉民生案件執行沒有完成時, 只有正在進行時。 ”1月15日晚, 臨湘市人民法院集合十余名幹警, 出動三輛警車, 繼續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 在白羊田、桃林等地, 歷時7小時, 對7名“老賴”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有力地維護了司法權威。
18點30分, 執行幹警來到家住白雲鎮“老賴”曾某的家中, 此時曾某一家正在吃飯, 考慮到此時天氣寒冷, 執行幹警同意等曾某吃過飯後再採取行動。 曾某在雇人裝修新房時, 裝修工不慎從三樓跌落致死, 法院判決曾某承擔4多萬元的賠償責任。 曾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
隨後, 執行幹警又在白羊田鎮、桃林鎮、五裡街道辦等地成功將被執行人李某、謝某、汪某等6人拘留。 其中, 被拘留人李某是臨湘某公司負責人, 2013年該公司在開展商業活動時拒絕支付12萬元報酬, 經法院判決後仍不履行, 該案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抓捕李某時, 執行幹警發現不願履行12萬元報酬的李某一家卻住在環境優雅、價值百萬的豪華別墅之中, 家中雕龍繪鳳, 裝修奢華至極, 還雇傭有專職家庭保姆。
0點40分, 天空下起了瀝瀝小雨, 執行幹警將7名“老賴”送至拘留所執行拘留, 在寒冷的夜色下執行幹警拖著疲憊的身軀, 收官當天的執行活動。 執行幹警紛紛表示, “今天我們的付出, 就是為了有一天能笑著講出來:執行不再是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