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百色網那坡訊春節漸近。 為切實做好執行過程中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 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日前, 那坡縣人民法院發放第二批司法救助金, 向11名執行案件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7.89萬餘元。
2014年初, 那坡縣百都鄉的梁某等3人相約到附近雲南省富甯縣田蓬鎮上農村的茶山放牛。 其間, 因天氣寒冷, 3人撿來樹枝、枯草在山間一塊平地上生火取暖, 離開時未將火徹底撲滅, 引發森林火災, 燒毀莫某等10戶村民種植的八角樹1848株、油茶果樹1315株、杉木529株, 損失價值35萬餘元。
莫某等10戶村民向那坡縣法院起訴,
執行法官調查發現, 梁某等3人均未成年, 父母均外出打工多年無法聯繫, 他們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 而老人們都體弱多病, 無勞動能力, 無經濟收入來源, 生活艱辛。 瞭解情況後, 執行法官與莫某等10人溝通協調。 莫某等10人有意向通過司法救助金來解決他們的損失。 執行法官依法審核材料後, 幫助莫某等10戶村民申請到司法救助金共計7萬餘元。
據瞭解, 近年來, 那坡縣法院高度重視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和生活困難當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 對每件涉及民生的執行案件在盡最大努力窮盡執行措施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