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聽說過強姦罪這個犯罪, 那麼你知道什麼是婚內強姦嗎?如果丈夫在婚內對妻子實施強姦行為, 那此時是否構成強姦犯罪?被強迫的妻子能否以強姦罪起訴自己的丈夫?的行為。 婚內強姦這一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並不陌生, 法理上也一直存在著爭議。 我國刑法原則上將在法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違背妻子的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排除在強姦之外, 造成傷害後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嚴重情節的, 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等論處。
北京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的王淼律師做出了解答:
一、婚內強姦算強姦犯罪嗎?
我國婚姻法只有有關家庭暴力的規定, 其中並沒有涉及到婚內強姦的條文。 立法上一直沒有一個很好很明確的解釋, 在維護夫妻尤其是妻子的權利方面存在著較大的隱患。
到底婚記憶體在不存在強姦,
王淼律師:北京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曾擔任青島市創業指導中心, 青島市交通委、青島魯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政府, 企業法律顧問!對公司法務, 婚姻家庭, 商品房買賣糾紛等案件經驗豐富。
實踐案例審判中, 婚內強姦也可以構成強姦罪。
舉例說明:
王男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 法院作出了准予離婚的判決, 但是在判決尚未生效之前, 王男強行與妻子錢某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 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後到判決生效之前的該階段,
王淼律師補充:
二、強姦罪的認定因素:
1、強姦犯的主體並未將丈夫排除在外。
強姦罪的主體一般是指侵犯婦女性自由的男性,
2、具有強行姦淫婦女的主觀故意性。
這裡是要求強姦罪的主體在實施強迫婦女之前要有強迫婦女發生性關係的主觀目的性。
3、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
這裡也同樣沒有將妻子排除在婦女的範疇之外, 妻子也可以作為被強姦的物件。 犯罪主體實施了強迫等手段侵犯了婦女的性自由, 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
王淼律師提醒:
在夫妻的特定關係階段, 比如分居、提起離婚訴訟等, 丈夫違背妻子的意志, 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 可以認定為強姦罪。 除此之外, 妻子可以通過其他相似罪名來維護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