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中午14時10分, 東崗大隊民警在三角花園執勤時, 發現一輛正在行駛中的白色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並且車門呈開啟狀態, 隨著車輛的行駛不斷的開合著, 過往的車輛紛紛避讓, 十分的危險。 民警立即打出靠邊停車手勢示意車輛靠邊停車。 民警詢問駕駛員為什麼不懸掛機動車號牌, 駕駛人稱:這輛車的號牌在南山路中盛奧澤店裡辦理車輛過戶時被扣留。 但是, 細心的民警發現, 駕駛人在說這些話時神色慌張、言辭閃爍, 有說謊的嫌疑。 民警隨即對車輛進行檢查, 最終, 在車輛後牌座位下發現了一副號碼為甘A3D095的機動車號牌,
“民警問你時, 為什麼說車牌被過戶單位扣留了?”
“我想, 那樣說你們就不會處罰我了。 ”
“那為什麼要把車牌藏在後排座位下?”
“我害怕被你們發現。 ”
之後, 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82條29項之規定, 對駕駛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作出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