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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內的16個全國文明城市,其中有6個縣級市

全國文明城市, 簡稱文明城市, 是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 堅持科學發展觀, 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 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舉止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 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 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較高的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稱號是反映中國大陸城市整體文明水準的最高榮譽稱號。

第一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於2005年10月27日評出, 山東有2座城市上榜, 分別是煙臺、青島

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於2009年1月23日評出, 此次評選山東沒有城市入選。

第三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於2011年12月20日評出, 臨沂、淄博入選。

第四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於2015年2月28日評出, 威海、濰坊、東營。

第五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於2017年11月14日評出, 濟南、日照、萊蕪、膠州市、壽光市、萊州市、榮成市、乳山市、龍口市

截止目前為止,山東省內共有16個城市入選全國文明城市,其中1個省會城市,9個地級市,6個縣級市,相信山東未來的文明城市會越來越多。

截止目前為止,山東省內共有16個城市入選全國文明城市,其中1個省會城市,9個地級市,6個縣級市,相信山東未來的文明城市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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