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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8〕67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18﹞1號), 現將《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你們, 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方案》實施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貫徹新發展理念, 堅持品質第一、效益優先, 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以實體經濟為發展經濟的著力點, 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核心, 以知識、技術、資訊、資料等新生產要素為支撐,

積極探索新舊動能轉換模式, 推動經濟發展品質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著力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 推動經濟實現更高品質、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為促進全國新舊動能轉換、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作出積極貢獻。

二、請山東省人民政府加強對《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 完善工作機制, 制定配套政策, 落實工作責任, 確保《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如期實現。 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專案要按程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 加強對《方案》實施的協調和指導,

在政策實施、體制創新、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援, 協調解決《方案》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 適時組織開展實施進展情況評估, 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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