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地區〔2018〕67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18﹞1號), 現將《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你們, 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方案》實施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貫徹新發展理念, 堅持品質第一、效益優先, 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以實體經濟為發展經濟的著力點, 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核心, 以知識、技術、資訊、資料等新生產要素為支撐,
二、請山東省人民政府加強對《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 完善工作機制, 制定配套政策, 落實工作責任, 確保《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如期實現。 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專案要按程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 加強對《方案》實施的協調和指導,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 適時組織開展實施進展情況評估, 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