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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倒翁連環話丨上班前借工具受傷,是否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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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倒翁連環話

撰文丨孟曉蕊

漫畫丨薑偉偉

漫說是非

畫裡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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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在上班前發生的事故, 不是在你工作崗位上發生的。 是你自行去別的職工那裡借機械, 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的, 公司當然不能給你認定工傷。 ”這個回答, 讓剛剛出院的劉某覺得“很受傷”。

不久前的一天, 上午上班前, 劉某想起前一天臨下班時, 他所在生產小組的組長告訴他, 有一項加工環節必須用到一個特殊的電動切削工具, 而這個工具只有隔壁車間才有。 於是, 劉某趕緊趕到廠裡, 並到隔壁車間找相熟的工人張某借工具。

劉某在張某指示下, 學習操作這個工具時, 由於工具開動時震動較大, 劉某一時沒拿穩, 工具砸在了腳上, 削掉了一截腳趾。 但當劉某出院後要求所在公司為他申報工傷認定時, 卻得到了開頭那樣的答覆。

劉某反復要求公司申報工傷無效, 遂自己申報了工傷認定, 最終, 他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 公司不服, 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認為劉某自行在上班前找其他職工借工具, 並非公司指派, 更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況, 因此不應認定為工傷。

人社部門認為,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職工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應認定為工傷。 劉某在上班前去找隔壁車間的工友借工具, 正是為了當天上班從事加工工作時能及時派上用場, 其最終目的是為了本職崗位工作順利開展做預備性工作, 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上述規定, 認定為工傷符合法律規定。

最終, 法院駁回了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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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徐德金

不倒翁連環話

旨在聚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與員工關係實務知識

以普法小故事與漫畫結合的形式

為用人單位點明合規化管理的必要性

為勞動者分析合理維權的著力點

促進勞動關係雙方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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