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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聚焦|貿易救濟措施貨物進口報關單自動計稅功能解讀

為配合全國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 進一步降低報關單事中干預比例, 海關總署對H2010通關系統和海關預錄入系統進行了優化, 對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進口貨物報關單實現了自動計稅功能。

一、簡化通關流程, 提升通關效率

二、在報關單規格型號欄目新增5項填報內容

H2010通關系統自動計稅功能上線後, 新增的“原廠商中文名稱”、“原廠商英文名稱”、“反傾銷稅率”、“反補貼稅率”和“是否符合價格承諾”等資訊在報關單規格型號欄目中填報, 格式要求為:“|<原廠商中文名稱><原廠商英文名稱><反傾銷稅率><反補貼稅率><是否符合價格承諾>”。

另外, 若<反傾銷稅率><反補貼稅率><是否符合價格承諾>這三項無填報內容的話, 可以留空, 但是“< >”需要保留, 若不保留, 系統將認為是申報不完整, 從而無法實現自動計稅。

如果使用海關預錄入系統, 以上填報內容均可以在下拉式功能表中選擇, 只需要選擇原廠商中英文名稱即可自動填報除“是否符合價格承諾”外的所有資訊, 無需手工錄入。

三、隨附單證上傳要求

供稿、審核:海關總署關稅司

製圖:常相婧

編輯、發佈: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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