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區考試中, 刑法的空間效力相對其他考點會弱一些, 但是仍然是重要的考點, 需要理解透徹, 也是一個比較容易掌握的內容。 且最近比較熱的江歌案件的開庭, 也更多的人開始關注到刑法的空間效力問題。 刑法空間效力中主要考查屬地管轄和屬人管轄原則。
圖片來源於網路
屬地管轄原則是指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 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 都適用本法。 簡而言之就是“我的地盤我做主”。 注意:我的地盤包括領土、領陸、領空, 還有中國的船舶和航空器。 以江歌案為例, 該案發生在日本, 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為中國人, 日本也會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管轄本案。 因為本案發生在日本, 所以中國不能根據屬地管轄原則, 管理此案。
屬人管轄原則是指本國公民在國外犯罪的, 也適用本國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
中國雖然有屬人管轄的原則, 但是由於犯罪地所屬國對犯罪人的管轄通常更為便捷和有效, 就會在事實上形成屬地管轄優先。 但是依據我國刑法第十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就江歌案件而言,陳世峰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處罰後,返回中國,
【例題】下列哪些犯罪行為應適用屬地管轄原則?
A. 外國人乘坐外國民航飛機進入中國領空後實施犯罪行為
B. 中國人乘坐外國船舶, 當船舶行駛于公海上時實施犯罪行為
C. 外國人乘坐中國民航飛機進入法國領空後實施犯罪行為
D. 中國國家工作人員在外國實施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
【答案】 AC。
解析:A項中雖然乘坐的是外國飛機, 但是犯罪行為發生在我國領域內, 我國刑法可以適用。 B項中外國船舶駛入了公海, 公海不屬於我國領域範圍, 故而無法適用屬地管轄, C項中中國民用飛機屬於我國的領域的管轄的特殊情況, 可以適用屬地管轄, D項行為和結果均未發生在我國領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