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
東區印發《攀枝花市東區促進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
進一步促進東區服務業加快發展,
構建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根據該政策,
東區將大力支持電子商務業、現代物流業、現代金融業、科技服務業、健康服務業、商貿流通業、餐飲住宿業、社區服務業、商務服務業、文化創意業、會展業等產業發展,
對相關產業的企業給予扶持獎勵,
最高獎勵金額可達100萬元。
此外,
該政策中還包括支援重點企業做大做強、支援重大專案建設、支援重點載體建設等相關扶持內容。
在支援重點企業做大做強方面,
著力支援企業提檔升級,
對首次評為四川省服務業“三百工程”100戶重點企業、100個重點品牌、100個重大專案的,
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5萬元獎勵(品牌和項目按個數計算)。
支持企業上市,
凡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正式發行證券的企業,
在主機板市場上市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在中小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上市的給予一次性70萬元獎勵,
在新三板市場上市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支援企業標準化建設,
對主導(標準文本上注明並排在首位)制定市級、省級、行業、國家級標準的企業,
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參與(標準文本上注明)制定市級、省級、行業、國家級標準的企業,
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首次獲得國家4A、3A、2A、1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4A、3A、2A、1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稱號的企業,
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創建品牌,
對首次獲得國家級(中國品質獎、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型大小)、省級(四川品質獎、四川著名商標、四川老字型大小)、市級(市政府品質獎、市著名商標)服務業品牌、商標的企業,
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在支持重大專案建設方面,
對當年度區級及以上服務業重點專案(不含房地產項目),
各項地方行政性和服務性收費均以最低標準收取,
並在用地指標安排上給予傾斜;對新建實際投資額在5億元(含)至10億元(不含)的重大專案(不含房地產專案),
專案竣工投運的第三年,
自持物業超過60%的,
給予項目投資主體一次性10萬元獎勵;在東區新建實際投資額10億元及以上,
對全市或區域發展有重大帶動和示範引領的服務業重大專案、具有特殊稅源性的專案(不含房地產項目),
由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或專案建設牽頭單位申請,
行業主管部門或專案建設牽頭單位提請區政府按“一事一議”另行研究扶持獎勵政策。
在支持重點載體建設方面,
鼓勵發展總部經濟,
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100強企業在東區設立區域性結算總部,
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支持特色街區建設,
對首次評為國家級、省級特色街的,
分別給予運營管理單位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獎勵;經區委、區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認定的特色街區,
給予運營管理單位一次性10至20萬元獎勵;支援產業園區建設,
鼓勵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
對建成的現代服務業產業園、電子商務產業園、文化創意產業園、科技創業園、現代物流園、軟體園、產品(服務)交易市場等服務業集聚發展園區,
首次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園區(基地)的,
分別給予運營管理單位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據悉,
《攀枝花市東區促進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於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原有的《攀枝花市東區促進服務業發展獎勵辦法》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