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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聲中除舊歲”
這是兒時童謠裡就唱到的詞句
又是一年春節臨近
全國將進入煙花爆竹消費旺季
燃放煙花爆竹雖然熱鬧喜慶
但勢必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對市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
對此
濱海新區人民政府禁燃限燃煙花爆竹
具體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 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
禁止燃放區域
(一)濱海新區城市建成區以內,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城市建成區包括:開發區、保稅區、高新區、東疆保稅港區、中新生態城、塘沽街、大沽街、杭州道街、北塘街、新河街、新北街、胡家園街、漢沽街、茶澱街、寨上街、大港街、海濱街、古林街、泰達街、新城鎮、楊家泊鎮、太平鎮、小王莊鎮、中塘鎮, 天津港全域。
(二)《決定》中規定的下列六類區域或者地點。
1
文物保護單位;
2
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3
橋樑、隧道、電力設施、燃氣設施、加油加氣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其周圍100米的範圍內;
4
醫療機構、幼稚園、學校、養老機構、旅館、商場、市場、文化娛樂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
5
綠化草坪、苗圃和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6
港區、自然保護區、產業園區。
(三)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 濱海新區行政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
限制燃放區域及時間
建成區以外農村地區為限制燃放區域。 限制燃放區域內, 農曆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每日6時至22時(除夕當晚可延長至次日2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
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限制燃放的實施及處罰
公安局依法及時處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聯合安監、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執法檢查, 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高小新認為“禁放令”的出臺,
讓“那藍藍的白雲天”在全民呵護下
不再是“天邊的彩虹”,
而真正成為新年之新氣象。
作為這座城市的一員,
每一位天津人都應與時俱進,
一方面自覺承擔起保護宜居環境、
維護良好秩序的責任,
對於污染嚴重、安全隱患巨大的煙花爆竹,
從全面禁放, 逐步過渡到文化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