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女人都有不同的追求, 有的追求愛情, 有的追求金錢, 有的追求體貼, 等等。 我有過兩段婚姻, 第一段婚姻, 我嫁給了愛情, 可是愛情給了我狠狠的一巴掌。
我和第一任老公剛在一塊的時候也是非常幸福的, 他對我很好, 我們有一個可愛的女兒。 生活不是非常的富足, 但是剛剛好。 從他染上賭癮之後, 一切都變了, 他對我們母女倆動輒打罵, 家裡的錢都被他拿去賭了。
我經過很長時間的努力以後發現這一切可能難以改變了, 我不能讓女兒跟我一起受這種苦。 我毅然決然的離婚了。
離婚後, 我帶著女兒獨自生活, 雖然很辛苦, 但是看著開心快樂的女兒, 我覺得都值得了。
一次偶然中,
我認識了我的第二任老公,
他也是離異的。
最讓我看中的不是他的家境有多好,
而是他對我女兒也非常好,
視如己出。
我很快就被他打動了,
並且和他結婚了。
婚後, 他還給女兒買了一套房子, 說女兒以後出嫁作嫁妝, 女兒家要有個房產依靠。 我非常感動, 對他也很放心。 婚後我的工作也沒有停, 經常也會加班, 但是女兒老捨不得我, 我以為是女兒像以前那樣害怕了, 就安慰她說晚點回來。
很快半年過去了, 我在某個周日發現女兒已經很久沒有買衛生巾了,
回到家裡, 看著女兒畏畏縮縮的形態, 我平復了呼吸, 輕聲問女兒說是不是遇到了什麼事。 女兒的回答讓我後悔莫及, 我才知道我的第二任老公對女兒做了什麼事。
我把女兒送回房間, 就開始收拾東西, 聯繫律師, 我要跟他離婚, 我要讓他淨身出戶, 我要讓他為他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他毀了我的女兒!你們覺得我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