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聞網訊(張文龍)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國稅幹部的監督管理, 防控違規借貸問題, 促進廉潔履職, 從2017年3月15日開始, 彭澤縣國稅局按照市局部署要求, 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利用八個月的時間, 在全系統集中開展黨員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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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 該局成立了黨員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印發了《黨員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這次專項治理工作分宣傳動員、自查自糾、綜合治理、鞏固提高四個階段。 重點糾正查處以下10種行為:一是與管理或服務物件之間發生借貸關係的;二是利用在任職地的職務影響, 與當地生活、工作和從業人員發生借貸關係的;三是為有借貸關係對方當事人違規謀取利益的;四是對方逾期難以還款時, 利用職務便利收回借貸的;五是私自利用財政資金或單位資金違規放貸獲取利益的;六是縱容、默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務影響放貸謀利的;七是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或他人名義違規借貸謀利的;八是利用銀行貸款放貸的;九是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以超過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四倍放貸的,
目前, 該局已經召開了全系統黨員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 發放了《黨員幹部借貸情況報告表》, 並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了《公務員法》、《廉政準則》等有關規定, 教育大家增強遵紀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