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獨家獲悉, 董某被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緩刑1年。
據瞭解, 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 北京市法院審判的首例“男男”強姦案。 被稱為“中國性學研究第一人”的原中國人大社會學系退休教授潘綏銘表示, 對性侵害的物件, 中國法律由過去的性別第一位, 修改為現在的人本第一位, 這是中國法制的進步。
艾滋男性侵醉酒男性朋友被判刑
據瞭解, 本案被告人董某, 1972年生, 住北京市順義區, 曾因犯盜竊罪、危險駕駛罪兩次獲刑。
順義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14日22時許,
小北說, 自己23歲, 是雲南人, 前天從老家到杭州, 在大學師兄馬傑家中借住。
馬傑在濱江一家網路公司, 做程式師的工作。
當天晚上, 馬傑熱情地招待了小北。 晚上, 小北睡前, 馬傑還給他熱了一杯牛奶……
誰知道, 喝完牛奶後, 小北便失去了意識, 第二天醒來之後他發現自己衣衫不整, 下體疼痛。
隨後, 小北在馬傑家中的冰箱裡找到數瓶類似藥品, 懷疑馬傑對其下藥後實施了侵犯, 便帶著藥品逃出馬傑家到派出所報案。
得知這一情況後, 辦案民警迅速趕赴馬傑家中並將其抓獲。 馬傑到案後, 開始對強制猥褻小北一事矢口否認, 始終稱雙方是自願狀態下發生關係, 而所謂的“迷藥”也只是用來助興而已。
終於, 在面對供述中的多處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後, 馬傑承認了其在給小北喝的牛奶中放入半瓶迷藥,
現馬傑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專家解讀:法律由性別首位變為人本首位
據瞭解, 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 北京市法院審判的首例“男男”強姦案。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後, 猥褻罪的物件由“婦女”改寫成“他人”, 男人的性權益從此也得到了法律的完整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