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 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 推進司法民主化進程, 雙流法院擬選任一批人民陪審員參與法院工作,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額:
20名。
二人民陪審員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三周歲;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較高公信力;
(四)身體健康。
(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其中自貿區建設專家、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範圍內的人選優先選任。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雙流法院人民陪審員:
(一)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已在其他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的。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 不得擔任雙流法院人民陪審員。
三選任人民陪審員的程式:
(一)公告
通過雙流門戶網站、雙流報、雙流電視臺、雙流黨政網、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門戶網站等管道發佈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
(二)報名
報名地點設在區法院政治處, 採取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兩種報名方式, 並分類填寫《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一式三份);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影本與原件)、學歷證等有效證件(影本與原件)、本人近期一寸、二寸白底免冠彩照各4張。
(三)審查
由區法院會同相關部門對被推薦和本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進行審查。
(四)提請任命
根據審查結果, 確定擬選任人民陪審員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任命。
(五)培訓
根據工作需求, 對陪審員進行審判業務、司法禮儀等相關知識培訓。
四報名時間:
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30日止。
五報名地點及聯繫方式:
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政治處(成都市雙流區東升街道順城街29號)。
聯繫電話:028-85822209、028-85827608。
電子郵箱:281140583@qq.com
點擊末文的“閱讀原文”,
下載附件1《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
附件 2《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