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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經營不善欠下高額債務 一房三賣騙錢32萬

重慶一中年女子因欠下高額債務,便想出歪主意,拋出自家房屋“便宜”出售的誘餌,設下一房三賣騙局,獲取錢財32萬元。 1月13日,經重慶市萬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犯合同詐騙罪一審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家住萬州區的牟某,在朋友和家人眼中是一個女強人。 2008年至2012年期間,牟某先後幹起了承建工程、經營煙葉種植、養殖場等事業,結果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虧損欠下了高額債務。 面對無法償還的債務,已步入中年的牟某打起了歪主意。

2012年10月中旬,手頭無錢的牟某與家人商量,決定將一套安置房出售,可按照萬州區當時二手房市場行情,價格貴了無人買,於是牟某就拋出了便宜賣房的資訊。

不久,市民李先生與牟某談妥,以18萬餘元的價格簽訂了房屋轉讓協議,隨即李先生支付了房款。

牟某躲藏到外地後,得知被害人張先生、趙先生已向警方報案,便通過其家人分別向二被害人退還了少數錢款。 2016年上半年,萬州區法院也分別判決牟某返還張先生、趙先生購房款並賠償資金損失。 去年7月中旬,牟某自知罪責難逃,便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爭取獲得從輕處罰。

此案經萬州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牟某的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遂依法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牟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財32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鑒於牟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還了騙取的少部分房款,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1月13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牟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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