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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的申請,商標價值難積澱

申請人獲得的商標專用權僅有十年, 申請人想要持久持有該商標專用權, 其必須在商標專用權期滿時及時辦理商標續展。 申請人應如何辦理商標續展?

一、商標續展申請條件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期限為十年,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 申請人應當在專用權期滿前十二個月辦理商標續展;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 申請人還可在六個月的寬展期內辦理商標續展。

每次續展完成後, 申請人可重新擁有該注冊商標十年專用權;若申請人在專用權期滿前十二個月或後六個月都沒有辦理商標續展, 商標局將依法註銷其注冊商標。

二、商標續展需提交材料

首先, 申請人需要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申請書需按規範填寫;一份申請書只能續展一件注冊商標;清晰可見的商標圖樣。

其次, 申請人需要遞交商標註冊證影本和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檔。

最後, 若申請人是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商標續展, 其需要提交已經簽字的代理委託書。

三、商標續展審查程式

完成整個商標續展流程大致需要三到六個月左右, 整個流程可細分為申請、審查、續展公告、核發續展證明。 商標局在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一系列商標續展申請材料之後, 將詳細審查這些材料是否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 若不符合規定將予以駁回, 不予核准。

若商標續展申請通過了商標局審查, 商標局將官網的“商標公告——注冊商標續展公告”欄中公佈擬定續展成功的注冊商標, 申請人可再次查詢商標續展申請動態。 其後商標局將寄發續展證明, 商標續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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