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多時間, 共用單車作為共用經濟的標杆行業之一進入深度洗牌階段。 在這一過程中, 當數家企業倒閉、數十億押金無法及時退回時, 人們發現共用經濟並非是低成本的。 以押金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成本, 其實很大程度上是信用成本。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發現, 共用經濟的蓬勃發展, 正加速推動中國信用體系建設和相關領域的資料積累。 與此同時, 資料、信用的積累、應用和共用中出現的不和諧情況, 也帶來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新矛盾, 並表現為資料安全、信用風險等方面問題。 因為缺少互信,
資料難以共用帶來多重煩惱
資料是共用經濟的核心資源, 共用經濟以資料積累和共用為基礎。 然而,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 共用經濟平臺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和個人之間的資料共用不暢, 正導致政府監管難、企業發展難和個人維權難。
——平臺資料不透明, 監管部門管理難。 去年以來, 町町、酷奇、小藍等多家共用單車企業相繼遭遇經營困難, 紛紛遣散各大城市的經營團隊甚至直接倒閉, 導致大量用戶的押金無法退還。
2017年6月, 在江蘇南京, 2000多名町町單車用戶向市場監管和公安部門投訴押金無法退還。
——資料成核心資源, 企業間競爭升級。 2016年7月以來, 物聯網物流資訊服務企業運滿滿和貨車幫因市場競爭引發資料竊取爭端, 期間經歷多輪來回爭奪。 2017年, 貨車幫管理層等19人因竊取運滿滿資料被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法律界人士認為, 在大資料時代, 資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對資料的爭奪、佔有、處置, 正成為企業競爭、生存的手段。 不排除部分共用經濟企業, 為獲得融資和市場地位,
——政府部門資料公開難, 給企業製造發展瓶頸。 運滿滿副總裁吳強說, 交通部門發佈的春運資訊對企業很有價值, 但是像這樣的資訊公開太少了。 另外, 貨運行業從業者違法懲處的資訊也沒有公開, 企業迫切需要這些資訊完善平臺信用資料。 企業負責人武蘊華也表示, 財務基礎資訊、身份證查驗等, 很難從政府部門獲得方便快捷的調閱介面, 也給企業經營帶來了不便。
——資料安全難保障, 使用者資料頻遭洩露。 作為共用經濟的參與者, 個人在參與分享時往往容易遭遇更多資訊洩露風險, 導致參與積極性受到影響。 國家資訊中心借助螞蟻金服平臺對17.4萬用戶的調查發現,
共用不暢暴露信用機制缺失
“怎麼保證你是可信的?”這個問題是共用經濟時代交往中面臨的首要問題。 信用機制是共用經濟的生命線。 圍繞共用, 政府、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合作關係需要信用來支撐。 資料監管存在盲區、資料共用存在障礙、資料洩露無法懲處, 主要原因是信用機制不健全。
國家資訊中心的調查顯示, 53.4%的使用者認為, 大多數的分享經濟是非常值得信任或者比較值得信任的。 其中88%使用者仍擔心平臺的個人資訊安全問題,
“政府與企業資訊共用, 這裡面存在責任風險。 因此, 一般部門的態度是:能不共用的儘量不去共用。 ”江蘇省交通部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 政府與企業之間缺乏信任機制, 無法評價企業是否可信, 也難以控制企業的資料使用行為, 公共資訊的共用就很難開放。
然而, 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資訊共用又非常重要, 滴滴出行有關負責人就表示, 政府與企業之間迫切需要以具體行動促進機制形成, 通過信用積累實現監管與運營的良性互動。 “必須要推動這樣的共用, 通過積累行為資料形成信譽, 才能形成可持續的資料互通,沒有交流沒有互信就難有互通。”這位負責人說。
“為什麼共用汽車、共用單車、網路約車等共用經濟業態中都涉及押金?因為要共用首先要有信用擔保。”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等認為,目前共用經濟更多溝通了企業與個人,實現了兩者之間的資訊和服務共用。
但是,以押金為代表的擔保交易方式帶來巨大的機會成本,導致個人、企業、政府的投資效率較低。這也容易為收取押金一方挪用押金帶來便利,也容易產生經濟糾紛。朱巍表示,如果能以行為信用擔保的方式來實現政府、企業、個人之間的雙向共用,將極大促進共用經濟的發展。
“讓子彈飛一會兒,然後再根據新的情況、新的危害進行適當的管制。”北京大學教授薛兆豐等認為,資料共用很難,因為資料有可複製性。不同的企業之間也難免存在資料競爭,甚至在一個公司裡面,資料不同的部門都不共用,這一難題的破解迫切需要仲介管道,也就是信用機制。鼓勵大的、負責任的公司和資訊化程度高的政府部門,利用資料進行先行先試,建立起相應的標準,法律規範再跟上。
誠信體系建設亟待完善
“未來應該是一個萬物共用的時代。”弘康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盧德之是較早提倡共用的企業界人士。他認為,共用應該是一種未來社會面貌。那麼通向未來之門的鑰匙何在?受訪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核心關鍵在於誠信體系建設。
專家認為,目前各方面的征信體系仍是割裂的,應當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服務信用體系、企業經營誠信體系、個人信用使用和管理體系,並實現三個體系的融合,才是促進共用經濟發展的根本之策。
——未來更多企業將獲得信用牌照。中國資訊經濟學會資訊社會研究所所長王俊秀認為,共用經濟的發展為社會帶來了資料治理的機遇,而信用已經成為資料治理的一種核心手段。應該鼓勵共用經濟平臺企業加強對信用的開發和利用。比如,業內十分關心個人信用牌照的問題,也有企業還沒有得到牌照。因此,未來政府部門將給市場化的平臺和公司來頒發個人信用牌照。
這些信用牌照使得企業征信資料可以作為公共服務資料使用,政府部門承認企業誠信結果。個人在共用經濟活動中留下的使用痕跡,將成為征信的基礎資訊。通過大資料給個人畫像,未來個人的誠信面貌將得到立體化的體現。
——信用大資料試點示範將逐漸普及。北京資訊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于鳳霞等認為,共用經濟的發展加速帶動我國信用社會發展。未來完善使用者及企業信用檔案、打通信用資訊共用管道、完善信用監管與行業自律、建立聯合激勵懲戒制度、開展信用大資料試點示範等一系列工作都將逐步展開。
“信用是溝通陌生人、陌生部門之間的紐帶。”於鳳霞說,這些工作需要解決的正是個人和企業經濟活動參與主體的信用問題、信用記錄在不同部門共用的問題。只有達到信用共用,形成聯合的激勵與懲戒機制,資料共用和資料安全才能得到更好保證。
——信用徵集和使用將有法可依。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杜麗群認為,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對資訊和資料進行保護非常重要。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信用立法,未來共用經濟發展的深度廣度直接受到信用立法的制約,信用法或信用體系法已經呼之欲出。信用法律將明確哪些資訊是屬於不能披露的,對資訊的整理、收集、分析發佈作出相應的法律法規界定,對失信行為進行相應的法律法規界定,從而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真正激勵守信者,懲罰失信者。
在完善信用體系的基礎上,共用經濟體系將逐步形成。相關專家普遍認為,隨著共用經濟的深化發展,誠信或將成為個人、企業、政府部門生存發展的第一需要。
責編:王京輝
才能形成可持續的資料互通,沒有交流沒有互信就難有互通。”這位負責人說。“為什麼共用汽車、共用單車、網路約車等共用經濟業態中都涉及押金?因為要共用首先要有信用擔保。”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等認為,目前共用經濟更多溝通了企業與個人,實現了兩者之間的資訊和服務共用。
但是,以押金為代表的擔保交易方式帶來巨大的機會成本,導致個人、企業、政府的投資效率較低。這也容易為收取押金一方挪用押金帶來便利,也容易產生經濟糾紛。朱巍表示,如果能以行為信用擔保的方式來實現政府、企業、個人之間的雙向共用,將極大促進共用經濟的發展。
“讓子彈飛一會兒,然後再根據新的情況、新的危害進行適當的管制。”北京大學教授薛兆豐等認為,資料共用很難,因為資料有可複製性。不同的企業之間也難免存在資料競爭,甚至在一個公司裡面,資料不同的部門都不共用,這一難題的破解迫切需要仲介管道,也就是信用機制。鼓勵大的、負責任的公司和資訊化程度高的政府部門,利用資料進行先行先試,建立起相應的標準,法律規範再跟上。
誠信體系建設亟待完善
“未來應該是一個萬物共用的時代。”弘康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盧德之是較早提倡共用的企業界人士。他認為,共用應該是一種未來社會面貌。那麼通向未來之門的鑰匙何在?受訪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核心關鍵在於誠信體系建設。
專家認為,目前各方面的征信體系仍是割裂的,應當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服務信用體系、企業經營誠信體系、個人信用使用和管理體系,並實現三個體系的融合,才是促進共用經濟發展的根本之策。
——未來更多企業將獲得信用牌照。中國資訊經濟學會資訊社會研究所所長王俊秀認為,共用經濟的發展為社會帶來了資料治理的機遇,而信用已經成為資料治理的一種核心手段。應該鼓勵共用經濟平臺企業加強對信用的開發和利用。比如,業內十分關心個人信用牌照的問題,也有企業還沒有得到牌照。因此,未來政府部門將給市場化的平臺和公司來頒發個人信用牌照。
這些信用牌照使得企業征信資料可以作為公共服務資料使用,政府部門承認企業誠信結果。個人在共用經濟活動中留下的使用痕跡,將成為征信的基礎資訊。通過大資料給個人畫像,未來個人的誠信面貌將得到立體化的體現。
——信用大資料試點示範將逐漸普及。北京資訊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于鳳霞等認為,共用經濟的發展加速帶動我國信用社會發展。未來完善使用者及企業信用檔案、打通信用資訊共用管道、完善信用監管與行業自律、建立聯合激勵懲戒制度、開展信用大資料試點示範等一系列工作都將逐步展開。
“信用是溝通陌生人、陌生部門之間的紐帶。”於鳳霞說,這些工作需要解決的正是個人和企業經濟活動參與主體的信用問題、信用記錄在不同部門共用的問題。只有達到信用共用,形成聯合的激勵與懲戒機制,資料共用和資料安全才能得到更好保證。
——信用徵集和使用將有法可依。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杜麗群認為,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對資訊和資料進行保護非常重要。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信用立法,未來共用經濟發展的深度廣度直接受到信用立法的制約,信用法或信用體系法已經呼之欲出。信用法律將明確哪些資訊是屬於不能披露的,對資訊的整理、收集、分析發佈作出相應的法律法規界定,對失信行為進行相應的法律法規界定,從而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真正激勵守信者,懲罰失信者。
在完善信用體系的基礎上,共用經濟體系將逐步形成。相關專家普遍認為,隨著共用經濟的深化發展,誠信或將成為個人、企業、政府部門生存發展的第一需要。
責編:王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