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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改革又出新政,這幾點問題農民要注意!這些人禁止建房!

今日關於農村宅基地改革國家又發佈了重要資訊, 2018年開始我國的宅基地也將會開著“三權分置”, 與農村耕地的“三權分置”相比, 宅基地的三權主要是指宅基地所有權、宅基地資格權、宅基地使用權, 目前開展的土地確權工作, 不僅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 也提高了農村土地的價值, 那麼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有將會帶來哪些變化呢?

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放活了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提高了農村宅基地的價值, 實則是加大了對於農村宅基地的管控, 強調了農村宅基地的集體所有權, 落實保障農民宅基地資格權, 讓宅基地流轉更加靈活。 尤其是在當前國家大力整治閒置宅基地、空心房屋的政策之下, 提高宅基地的價值, 能夠讓農民更加重視宅基地資源, 提高農村閒置宅基地的使用效率!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 再申請宅基地的, 不予批准。 所以農民朋友將宅基地流轉之後, 將不能夠在申請宅基地, 但現階段許多農民朋友修建房屋都是直接佔用耕地、或者宅基地擅自修建房屋, 對於此類現象, 在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後, 將會嚴格杜絕此類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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