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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95後團夥設“仙人跳” 帶POS機去搶劫

男子小何來大連出差, 淩晨在交友軟體認識了一位元美女, 本以為會有一場豔遇, 沒想到卻掉進了陷阱, 被搶走了8萬多元錢……幾名黑龍江95後小青年從網上學到“仙人跳”手段,

認為來錢快, 於是來大連實施。 7天時間作案3起, 值得一提的是, 幾人搶劫時不但微信和支付寶轉錢, 竟然還刷POS機操作。 日前, 團夥中四名小青年犯搶劫罪, 分別被判10年4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劫案 豔遇沒成被搶8萬多元

小何是廣東人, 2017年6月中旬來大連出差, 住在一家賓館內。 6月21號淩晨, 小何在網上跟一位女網友聊天, 兩人相約出去吃夜宵, 對方詢問他在哪家賓館住, 說要到賓館來找他。 淩晨3點50分左右, 那名女孩如約前來。

小何說, 女孩進入房間坐在床邊沒幾分鐘, 開門說要出去打電話。 結果開門後, 女孩就跑了, 然後四名男子沖進了房間。 四人進屋後, 先打了小何一頓, 說剛才那名女孩是他們的朋友,

被小何給欺負了, 必須給錢作為賠償。

小何這才意識到, 那個女孩和這四名男子是一夥的, 他掉進了幾人設計好的“仙人跳”陷阱。

四名男子圍著小何, 問這事怎麼辦, 隨後還翻小何的行李, 手機、銀行卡全部搜出來了。 然後就用小何的手機進行了各種轉帳, 包括裡面的支付寶、微信, 所有的錢全被轉走, 總共金額是8.4萬餘元。

幾名男子將錢轉走後, 又控制了小何近3小時, 早上7點多才離開。

交代 短短7天團夥作案3起

小何立即報了警, 公安部門對此案展開偵查。 民警調取了小何所住賓館的監控錄影, 發現當天淩晨, 一輛遮擋號牌的吉普車, 將那名女孩送到了賓館。 監控畫面顯示, 當天淩晨3點55分37秒, 女孩進入房間。

3點59分40秒, 4名男子進入房間。

女孩從進入房間到離開, 前後只有4分鐘時間。 監控錄影顯示, 四名男子離開賓館時, 有兩人乘坐開來的那輛吉普車駛離, 另外兩人打了一輛計程車。 警方沿途調取了監控錄影, 並查詢了計程車的軌跡, 發現犯罪嫌疑人在火車站附近一酒店內落腳。

2017年6月21日下午6點多, 辦案民警來到這家酒店, 一舉端掉了這個犯罪團夥。 幾人交代, 他們在網上學到了這種“仙人跳”的手段, 覺得來錢挺快, 決定合夥作案。 幾人6月15號來到大連, 輪流上網聊天, 尋找被害人, 團夥中唯一的女孩趙某, 負責與被害人相約見面。

趙某成功進入被害人房間後, 其他幾名男子就在門外等候, 伺機進屋敲詐勒索, 勒索不成就動手搶。 犯罪嫌疑人交代,

他們之所以肆無忌憚地實施搶劫, 是以為被害人嫌丟人, 不會報警。

在大連的7天時間裡, 這個團夥接連作案3起, 搶劫10多萬元, 大部分贓款已經被揮霍。

手段 搶劫時逼受害人刷POS機

2017年11月14日, 沙河口區人民檢察院以犯搶劫罪對李某濤、李某、張某、王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 李某濤(1997年出生)召集李某(1998年出生)、張某(1996年出生)、王某(1995年出生)、趙某(女, 未成年, 另案處理)、付某(女, 未成年, 另案處理)等人, 於2017年6月預謀利用交友軟體以女性身份聊天引誘男子見面, 使用暴力手段威脅搶劫財物。

李某濤、李某於2017年6月15日, 利用女性“陌陌”交友帳號與任某聊天, 21時許約至沙河口區一酒店房間見面, 王某開車, 付某望風, 女孩趙某進入房間後伺機開門,

李某濤、李某沖入房間毆打任某, 通過手機微信、支付寶轉帳等方式搶劫10600元, “天梭”牌手錶1塊, 價值800元。

李某濤、李某、趙某、付某於2017年6月18日4時許, 採取上述手段, 至中山區某賓館213房間, 通過手機微信、支付寶轉帳等方式搶劫被害人馮某某8909元, 手機1部, 價值300元。

李某濤、李某、張某、趙某、付某於2017年6月21日3時許, 採取上述手段, 至沙河口區解放廣場某酒店8505房間, 通過持卡刷POS機、手機微信、支付寶轉帳等方式搶劫被害人何某84456元。 後何某通過申請退款追回8714元。

判決 四人犯搶劫罪均被判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 這4名小青年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以暴力手段搶劫公民財物, 李某濤、李某多次搶劫且數額巨大, 張某搶劫數額巨大, 四被告人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構成搶劫罪。

四被告人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在李某濤、李某、王某共同犯罪中,李某濤、李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

日前,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判李某濤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李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萬元;張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4萬元;王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構成搶劫罪。

四被告人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在李某濤、李某、王某共同犯罪中,李某濤、李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

日前,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判李某濤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李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萬元;張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4萬元;王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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