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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路段發生事故不撤離雙雙被處罰

1月17日上午7時左右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四大隊值班室接當事人報警稱在三穗縣境內小地名蜜蜂坡處發生追尾事故沒有人員受傷請出警, 民警接警後經詢問沒有人受傷的情況下且兩輛當事車輛均能繼續駕駛, 考慮到蜜蜂坡路段是危險路段而且該路段是半幅通行, 為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值班民警楊毅告知其先照相後馬上撤離現場至前方應急車道等待民警來處理, 兩位當事人均不願撤離, 結果等民警到現場處理後雙雙被處罰款。

民警楊斌、潘明蔣到達現場後經瞭解雲南籍賴姓駕駛員駕駛雲D籍重型廂式貨車沿滬昆高速公路由凱裡往玉屏方向行駛大概7時10分左右當行駛至三穗縣境內蜜蜂坡處時因未與前方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導致車輛追尾碰撞由安徽籍蔣姓駕駛員駕駛的雲C籍小型普通客車, 所幸的是沒有人受傷。

現場民警瞭解情況後對其為什麼值班民警叫其撤離現場到前方等待處理不配合的行為教育後, 並告知雙方當事駕駛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沒有人員受傷、車輛能繼續行駛的情況下照相後應該撤離至安全地帶等待民警來處理, 對其不配合的行為進行教育並雙雙被處罰款200元。

交警提醒, 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沒有人員受傷、車輛能繼續行駛的情況下照相後應該撤離至安全地帶避免造成道路擁堵引發二次交通事故。 (楊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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