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告丈夫重婚,
結果她敗訴了,
敗訴的原因就是她的姐夫當了漢奸,
而她和她的孩子被丈夫拋棄後,
一直是姐夫養著他們。
判決書上說明,
她丈夫沒有重婚,
是因為在汪偽時期和敵偽時期時根本不需用辦離婚手續,
就可以認定已離婚。
這件事是不是匪夷所思?不像真實的事情, 但這件事卻是現實生活發生的事, 而且當事人很出名。
這個女人就是羽太芳子, 她的丈夫就是周建人, 她的姐夫兼大伯子就是周作人。 本來在網上看到這個離婚判決書就覺得匪夷所思, 像是假的, 可是仔細一查, 這個離婚判決書是周海嬰公佈於《新民週刊》, 當時周海嬰看到社會興起“周作人熱”, 很是生氣, 就把這個離婚判決書公佈於世, 以說明周作人的可恥。
可是世人看到這則離婚判決書真覺得奇怪, 周作人當漢奸與弟媳羽太芳子的婚姻有何關係?為何要寫在離婚判決書上?難道汪偽時期和敵偽時期結婚就無效, 就不用離婚可以再婚嗎?那個時期是不是人民就不用吃飯和工作了?
(離婚判決書原文有這麼一段:強調被告當時未在日偽及蔣匪統治時期的偽法院辦理正式離婚手續, 不認為夫妻關係仍然存在,
判決書還指責羽太芳子和她的孩子依附周作人生活是叛國投敵行為,
而判決書還說周作人當漢奸是受芳子姐妹的影響。 不管有沒有這回事, 這與芳子的離婚案無關, 凡事就事論事, 一個案子怎麼扯到另一個案子上?周作人當漢奸已經受到國法的處罰, 又跟芳子的離婚案有什麼關係?
最後的結果就是:確認原告與被告之婚姻關係自一九三七年一月起消滅。 二、原告請求被告讓與房屋等主訴均駁回。 三、被告與周豐二終止父子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在政治掛帥的年代,
什麼奇葩事都有,
如果是現在,
這場離婚案決不會那樣判,
芳子可以找記者幫忙。
周海嬰把這個離婚判決書公佈實在是不明智, 倒讓人看到他家的奇葩事, 他的智商比其父魯迅要差遠了。
網上有這個離婚判決書的全文, 大家可以找找看看。 離婚判決書太長, 無論放到文章裡。
對於這樁離婚判決書, 大家如何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