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搜航網獲悉, 臺灣海關發佈新規定, 所有出口臺灣及在臺灣中轉貨物必須使用承運人的高安全性鉛封進行封裝!否則將收取因此產生的HSS費用!
自2018年2月1日起, 所有抵達臺灣和在臺灣中轉的集裝箱, 必須用承運人的高安全性鉛封進行封裝。 如果沒有使用高安全性鉛封, 集裝箱會在臺灣重新進行封裝。 同時, 將會向收貨人收取因此產生的HSS費用240新臺幣。
另外, 提交SI的時候, 請正確填寫鉛封資訊。 如果是高安全性鉛封, 鉛封種類請用HS。 並且鉛封號務必填寫完整和規範。
再次強調!
所有出口臺灣的及在臺灣中轉的貨物
必須使用承運人的高安全性鉛封進行封裝!
船公司也發佈了相關的消息, 以下是OOCL的通知:
www.sofreight.com